小镇被取名为汤玄镇,被西北境旺族汤家治下的一偶之地,也是周遭百里内最为繁华的集镇,忌讳之森内出产的各种奇珍奇草都会在小镇里停止买卖,帝国各地的冒险者也纷繁堆积于此,企图在丛林里寻到珍宝,发一笔横财。
灵痕大家皆有,就如同人生来就有眼、有鼻,有手有脚普通,但却并非人类独占,在一些强大的植物乃至是植物体内一样具有着灵痕。
跟着人体的生长,体内的灵痕会渐渐滋长出一股淡红色的灵力,这股灵力能够用来蕴养精神,让精神变得日趋强大,超凡入圣,这是人类强大的底子,一样,那些体内具有灵痕的动植物也因为灵痕的存在变得非常强大,只是它们数量较为希少罢了。
人有残破,此乃天赐,就如有些人生来不全,缺胳膊少腿,灵痕亦会如此,但贫乏灵痕的重生儿是绝对不会晤到第二天的太阳的,因为贫乏灵力护佑的他们底子抵抗不了体外元素的腐蚀,出世不久便会是以短命。
“哎!”一名本地人撇了撇嘴,悄悄地摇了点头道:“这我们也想不通,他如许抓斗鹿也有半年多了,钱必定是不缺的,但这半年来愣是没见他拿出过一个铜板,既没见他吃也没见他喝,即便是衣物也没见他买过,他穿的这条破裤子还是隔壁二毛家丢弃不要的,他卖完斗鹿后除了去找阿谁老废料以外就是回丛林了。”说到丛林,这本地人立马面露惧色,他不管如何都想不通易天辰为何能够相安无事的居住在丛林内。
“哼!”易天辰一声冷哼,扛着斗鹿持续往前走去,斗鹿的代价他比谁都清楚,想捡便宜可没那么轻易。
“我看这小子倒像是一名落魄的权贵!你们看他整小我细皮嫩肉的,别说双手都没生茧,乃至连脚后跟都是圆的,这较着就是娇生惯养,从小连路都没如何走过的主。”一名小镇住民在一旁插话道。
也有人说,他是在呈现不久以后才住进那片丛林里的,因为他体内没有灵痕又不通说话,常被人凌辱,进入丛林是想寻死,岂料老天不收,只得独居在丛林里。
几人顺势往前看去,领头的麻子脸在看到是易天辰以后顿时就变了神采,怒骂道:“呸……真是见了鬼了,我们在丛林里蹲守了数日,一无所获,而这没有灵痕的废料抓斗鹿竟如此简朴,真他¥%@#¥……”
小镇里的人对易天辰知之甚少,没有人晓得他出世后是如何见到第二天的太阳的,也没有人晓得他何故活到明天,乃至都没人晓得他是谁,来自何方!
在世人群情的同时,易天辰已经如平常普通来到了一间酒楼里,他并未过量的言语,也未曾逗留,在将斗鹿遵循商定的代价卖掉以后,便仓促出了小镇,钻回了丛林里。
“可爱!小子,这袋钱可够你发财致富,你竟还不识相!”这位贩子掂着荷包愤恚的说道,这袋货币起码有近百枚铜币,一人吃喝上小半月不成题目。
元兽和人类一样,体内都具有灵痕,灵痕的存在让它们超脱了野兽的范围,变得非常强大,它就像是一层永不散去的暗影,覆盖在这片丛林上空,幸亏这些元兽并不会跑出丛林,这才让丛林外的平原上逐步有了住民,并建起了这座小镇。
“你圈养给我一个尝尝?”
与此同时,有一群人也从丛林里走了出来,这群人都是小镇里较为超卓的猎户,靠着在丛林边沿捕杀一些植物为生,此中天然就包含了代价不菲的斗鹿。
“对啊,这小子就住在那片丛林里,以是我们都感觉他脑筋有题目,略微普通点的人都晓得那边去不得,更加不会在那过夜,但他却愣是把家安在了那,不过他仿佛很交运,住了近一年还是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