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转过甚望向安德烈,毕竟他要比本身更有经历很多。
他具有近四年在蛮荒之地的保存经历,这对于蛮荒之地这类气候卑劣、环境卑劣,并且还常常呈现黑吃黑之类事情的处所而言,能够活这么久毫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以是这也是为甚么只要能够在蛮荒之地保存两年以上的人,都会被那些有志插手捕奴奇迹的贵族重金礼聘的启事,在蛮荒之地这里,想依托贵族私军大范围捕奴,那你起码得具有精锐军队的气力才行。
究竟上这类事对于捕奴队而言,固然不是没有,但是普通也不会有领主这么做。
氛围,倒是显得有些压抑和降落。
一支约七十来人的步队,在峡地裂谷沉默的行进着。
而要处理这个题目,最好的体例就是进入蛮荒之地后找一支捕奴队下黑手,或者是攻击一个部落,让两边相互调换到一点烽火情。也只要如许,这两支捕奴队才有能够接管相互的存在,然后再渐渐的磨合上两、三个月,瓦女人感觉这就应当差未几了。
瓦女人走在步队的最后,冷静的扫视着整支步队,内心倒是有些无法的叹了口气,表情非常庞大。
“如许看来,要么就是他们有急事,要么就是这支捕奴队还没有完整磨合结束。”安德烈开口说道,“不管是哪种环境,对我们都很无益。我们能够在这内里等上两到三个小时后再进入,然后策动突袭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因为这个时候那些已经睡下的人会因为酒劲而进入熟睡,而卖力守夜的人也会因为酒劲而开端犯困。”
“甚么环境?”肖恩开口问道。
不过这些都不是瓦女人会感喟的启事,他担负一支捕奴队首级一职已经有近一年的时候了,经历上天然算是不错。他真正无法的,是眼下这支步队并不是他一贯带领的那支步队。
两支捕奴队混在一起,普通环境下首级必定会方向本身一向带领的那支捕奴队,想要做到公允公道这一点非常难。
当然,两支步队都是熟行也不是没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