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点点头道,“洪龙阐发的很好,那么新政十策的详细内容呢?”
吕布接过后,翻开卷宗,细心浏览,这新政十策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他的观点,张衮连络汉朝的真相和前代的文籍,加以修改改编后出炉。
建功者加官进爵,此不但是商君变法的核心,也是吕布新政的根底之一,只要为国建功者获得了封赏,才气凝集军心,使军队闻战则喜,乃至悍不畏死,亦能凝集战心,让吕布治下公众以获得爵位而光荣,不但能够获得更多的赋税,也能鼓励官方的斗志。
吕布看到这里,内心还算对劲,刑法策和民法策相互共同,相互制约,可谓以法为骨,以儒为皮的行政手腕,即以重典治世,又以情面治法。
废奴策,自此策推行今后,吕布治下不在答应有任何情势的仆从奴婢,每小我都要登记造册,属于当局统领的在籍人丁,就算是富商朱门麾下的保护主子,侍女歌姬也必须是礼聘,不算私家的人丁,不能吵架,更不能妄杀。
“但是,商君法治固然好,可却有致命的缺点,那就是重犯只用重刑,而不斩草除根,那些被刑治的犯人,越来越多,他们心中的怨气不竭堆集,最后就会复仇,搏斗变法志士,代表人物就是公子虔,公孙贾等人,当年,秦孝公身故,商君就为此支出了惨痛的代价,以车裂大刑为变法殉葬。”
民法策相对的就要轻很多,大多针对的都是官方宦海很多不好的风俗,比如官方的私斗,酗酒,滥赌等,官员间的送礼品拉干系,相互贿赂等,任何废弛民风风俗,废弛朝廷正气的行动都要改正,不改者就会从民法变成刑法了,比如,第一次贿赂的官员会被警告,惩罚一些财物,依民法量轻措置,若还敢贿赂,就由民法转为刑法,直接斩首。
“接着,顺势推行民治四策和爵赋四策,凝集民气,军心,战心,汉朝有先秦遗风,新政推行的独一停滞―世家朱门又被赶走,信赖不出三个月,在上党郡推行的新政就会稳定下来,令上党郡成为我军坚固的大火线。”
国法策,是吕书记诉张衮,张衮按照真相订正的一策,国人高低,一体同法,若天子犯法,也要与百姓同罪,依法定罪。
奖爵策,张衮把爵位分为三十八爵,三十爵以下为小爵,三十爵以上为大爵,小爵可通过杀敌,纳粮,献钱,发明等获得,不管是官方的浅显大众,还是庙堂上的各职官员,只如果吕布治下的士农工商军,都能够获得小爵爵位,用古语来讲,就是贩夫走狗皆能获爵,仆从庶子亦可封侯。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商君倡导法治,完整根绝人治,这是有弊端的,若法治为本,人治调停,则不再见有秦法刻薄,天下共击,二世而亡的惨痛经验,是以,新政十策,主张重犯皆极刑,罪大恶极者抄家灭族,不留后患,而犯法不重者,以民法量轻措置,不会产生怨气。”
“商君行法治,开万古先河,不但将偏居一隅的弱秦,管理成了战国第一强国,历经数代君主后,由始天子一统天下,横扫六合,创建了中原第一个大同一的封建王朝,更首要的是,此举为厥后的汉朝建立了依法治国的思惟,汉朝初期,汉法和秦法实在没有甚么分歧。”
国法策,即天下之人,一体同法,夸大吕布治下统统人,非论是士农工商军,还是奴婢胡人,只要犯法,就要依法措置,没有刑不上上大夫一说,就是吕布或者吕布的亲眷犯法,都要依法定罪,如此,方为国法。
奖田策,任何立有功劳者,都会嘉奖地步,比如,疆场杀敌建功者,庙堂出运营策者,官方纳粮献钱者,匠工开辟新兵者等等,只要于国无益,不问出身,非论贵贱,都会获得地步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