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 > 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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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加罗塞越强,家属保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本也越多。

林可很顺从被抱,不过芙隆很喜好抱他,还喜好捏他面庞,他也只能受着。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材好。

这个天下上如果说林可独一在乎的应当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教员和约翰、尼克斯等人。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也不晓得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还是“没法跟上林可脚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小林可,我们走!”

“吱吱吱”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嘎嘎!”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全部家属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属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以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属嫡派。

说着说着她就叹了一口气。

“小林可,你猜为甚么叫鹦鹉城?”

芙隆笑容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另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采警戒的卫兵

“哦~这是谁!高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美的火红之风,竟然吹到这儿来了,欢迎欢迎”

混乱街是一条近似于百货街的处所,甚么东西都有人买卖,甚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含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戒地环顾四周。

芙隆,老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类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别的。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朴很卤莽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当真管理有关,也跟位面摸索有关。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好敬爱的猫!”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来宾对于芙隆的承认。

“嗷呜!!”

“嗯带你看甚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混乱街看看!”

就算加罗塞是一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名好父亲,更不是一名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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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那边另有一个近似于宠物店的处所,门前几大个铁笼子,此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芙隆兴趣冲冲地往一个处所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女人。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植物一样。

终究,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就如许,正中午分终究到了比来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直到

这都会的城门很大,四周另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道,缓缓流向远方。

“嘻嘻,我奉告你哦!鹦鹉城之以是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海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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