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 > 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毕竟加罗塞越强,家属保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本也越多。
林可很顺从被抱,不过芙隆很喜好抱他,还喜好捏他面庞,他也只能受着。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材好。
这个天下上如果说林可独一在乎的应当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教员和约翰、尼克斯等人。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也不晓得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还是“没法跟上林可脚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小林可,我们走!”
“吱吱吱”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嘎嘎!”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全部家属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属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以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属嫡派。
说着说着她就叹了一口气。
“小林可,你猜为甚么叫鹦鹉城?”
芙隆笑容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另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采警戒的卫兵
“哦~这是谁!高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美的火红之风,竟然吹到这儿来了,欢迎欢迎”
混乱街是一条近似于百货街的处所,甚么东西都有人买卖,甚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含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戒地环顾四周。
芙隆,老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类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别的。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朴很卤莽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当真管理有关,也跟位面摸索有关。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好敬爱的猫!”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来宾对于芙隆的承认。
“嗷呜!!”
“嗯带你看甚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混乱街看看!”
就算加罗塞是一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名好父亲,更不是一名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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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那边另有一个近似于宠物店的处所,门前几大个铁笼子,此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芙隆兴趣冲冲地往一个处所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女人。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植物一样。
终究,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就如许,正中午分终究到了比来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直到
这都会的城门很大,四周另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道,缓缓流向远方。
“嘻嘻,我奉告你哦!鹦鹉城之以是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海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