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踌躇了一番后,终究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互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好飞白这类字体,其势过分浑圆,着笔过分有力,功力稍有不敷便很轻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丢脸。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本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喜‘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程处默终究心虚了,额头冒出了盗汗。
自仓颉造字以来,中原汉字比文明更渊远,有了羊毫以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风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不管朝堂还是官方,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厥后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现在的大唐天子李世民,恰是王羲之的超等脑残粉,酷好仿照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因而飞白这类字体敏捷在贞观年间成为时髦。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思疑是对的,毫无思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精确,花了钱嘛,东西天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恰好作诗的人不明白,很难堪的场面。
现在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俄然变成了墨客,并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坐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以是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以后,终究做了一个很精确的决定――尽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非常的人来讲,有资格挑遴选拣吗?
日子真的很落拓,不愁吃穿的根本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惰落拓,对李夙来讲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糊口,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筋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现在幸运的懒惰糊口消磨得干清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