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第二章,嗯,一贯是感受冷兵器的战役,实在是让人热血沸腾。持续求支撑。)
本来连子宁一枪刺空,看似力道已尽,但是倒是手腕一翻一抖,全部大枪便是跟长刀普通,恶狠狠的斩了下来,雪亮的枪刃极其的锋锐,足有三尺长,几寸宽,和一把大刀也差未几了,这一下,竟然把那骑士齐腰斩断,上半身斜斜的飞了出去,而战马其势不竭,兀自向前跑了几十米才停下。
“这个身子,如何看着这么眼熟?”这是他最后一个设法。
连子宁又如何会想不到这一点,只要要战阵冲杀,是以他早就给战马穿了马甲。那马甲有点儿近似于中世纪的欧洲骑士马甲,也是三层的棉甲,不重,但是防备才气很好,并且保暖,也无益于制止战马因为狠恶活动的出汗而感冒感冒。马甲摊开像是一个庞大的长方形,中间开了一个洞,马甲批下来,从战马的脖颈一向到马屁股,然后两侧垂到马腿的中部,而阿谁洞穴的位置,则是马鞍子。马甲以外,又披了一层的大红色的马衣,这就是纯属都雅了。
连子宁手中河朔大枪长两丈三尺,而仇敌手中的腰刀不过是三尺罢了,连子宁占尽了上风。这骑士顿时心中一惊,瞳孔突然收缩,他没想到劈面这个本身觉得不知死活的人出枪竟然如此迅捷,此时已经过不很多考虑,枪尖已经到了面前,他本能的便是一个后仰,整小我几近仰躺到了马背上。眼看着雪亮亮足有三尺多长的枪尖在本身面前刺畴昔,贰心中略有些对劲,这一招看上去简朴,但是若不是在马背上打熬了十几年并且腰腹力量极强的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当初在大宁戍边的时候,靠着这一招,他不晓得躲过了多少鞑子的长枪刺击。
他大喊道:“弟兄们,散开,四周掩杀畴昔,他决然不能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