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那不就结了,”简飞扬笑了起来:“归正我们也不晓得路,有人带我们去绿林湾,莫非不好吗?”
他从怀里摸出个铃铛,在左手里摇了摇,右手则把挂在腰间的木刀举在胸前,口里喝道:“六尸借法,七尸带路,八尸开眼,开开开!”
从耶佬堆栈里出来的时候,简飞扬就灌了好几大壶的酱香白酒,这酒是隧道的土酿,辛辣得要命,可磐川一带的山民却喜好,朵隆脾气直率,天然不能免俗。这几天,简飞扬有事没事都围着朵隆转,几壶酒下肚,两人已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来,大徒弟,整一口。”简飞扬说着,从怀里取出了酒,递向了在前赶路的朵隆。
一见小江如此密切,那少女神采绯红,抽回了手,狠狠的瞪了小江一眼。[燃^文^书库][]
从名字上阐发,美彩清楚是个女子,可遵循地蛊寨风俗,女人当家,上门的男人称为“嫁”,而她们结婚则称之为结婚。简飞扬有些啼笑皆非:“既然大徒弟和她两情相悦,当时就该嫁畴昔,以您的身份,或答应令天尸峒与地蛊寨之间的干系呈现转机呢。”
朵隆放下酒壶,神采一下暗淡下来,道:“算是吧,不过那也是大首级打趣我的,好多年没联络了,估计美彩早就娶人了。”
林子里平空起了一阵阴风,那道红色匹练猛的收起,凝成一点,一下扎入空中。
见简飞扬一脸无所谓的模样,朵隆有些来气,不由提示道:“简将军,就算找到了地头,绿林湾可不比我们清风山,那些婆娘可连合得很,封山之议,在我们这儿扯了半天皮,可在她们这里,那但是全票通过的。”
简飞扬奇道:“如何,大徒弟,莫非你感觉她带的路不对?”
简飞扬本来就是个乐天派脾气,一听朵隆如此说,满不在乎的道:“既然是铁板一块,那更好啊,只要压服了她们的头人,这事不就成了?”
简飞扬仅喃喃了一句,就见那少女转过甚来,猎奇的打量本身。心下顿时了然,看来这少女就叫朵妮了。不过欧降曾说去绿林湾的路不好找,她竟然晓得,这朵妮到底是做甚么的?
绿林湾到底如何走?连欧降这个大首级都不晓得,这朵妮凭甚么晓得。遵循她的说法,是因为和姑妈去绿林湾朝拜。就算如此,那也不是浅显人能去的。以是简飞扬也很猎奇,这哚妮的实在身份。
步队顶着黑压压的乌云,持续向大山深处走去,第二天的时候,瓢泼似的大雨准期而至,幸亏大师早有防备,蓑衣之类的带了很多。一百多人的步队趟着泥浆,在大山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
他的言下之意是,地蛊寨是铁板一块,不成能像天尸峒普通,帮了大首级,这事就成了大半。
世人冲畴昔一看,就见水上面漂泊着一具虫子的尸身,这虫似蝉非蝉,头部大得出奇,尾部呈绿色,依罕见些像螳螂的模样。此时还未死透,翅膀在水中一颤一颤的。朵隆反手抓住虫子一对翅膀,细心看了看道:“是傀儡蛊,朵妮被人劫走了。”
他仰天又喝了一大口酒,嘟囔着道:“妈的,如果没这个臭端方,老子早就把美彩娶到了。”
他虽有些口齿不清,但简飞扬耳背,仍听了个明显白白,不由笑道:“美彩是谁?是大首级曾经提过的,大徒弟的老相好吗?”
小江看着火线空荡荡的树林,脸上已是一片煞白,结结巴巴的道:“刚,刚才还在的,真是见鬼了,莫非真是鬼么?”
朵隆接过酒壶,拔开酒塞喝了一口,他抹了把脸山的雨水,看着简飞扬道:“简将军,我有些奇特,有句话憋在心头,一向想问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