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会挑地儿,你觉得表哥真听不出来,你一句话就把睡觉的处所忽悠畴昔了。
但是当宋诗已经筹办对我听之任之的时候,我却将她丢到了拿板凳和椅子临时拼成的“床”上,让她在那硬邦邦的椅子和板凳上过了一宿。
至于那只野猫,现在正穿戴我的寝衣秋裤,捂着屁股,顶着一脑袋乱糟糟的“狗毛”,一步一步的向早餐桌前挪动着怠倦的身材。
公然我的表妹和我一样,是个为达目标,懒得择手腕的那种人。
“喔,那这告白是关于甚么内容的呢?”
不过能够必定的一点是,我的这位表妹,绝对也是吃货大队的一分子。如果陆丹丹属于那种嘴馋型的吃货的话,那么宋诗绝对属于吃货型的吃货,就是那种各种意义上的大胃王。因为那盒2.5升的纯牛奶,我只喝了半升不到,剩下的两升全被我这个表妹“咕嘟嘟”的全喝进了肚子里。
我是真不明白,为甚么如许如花似玉并且正当年的女孩子,会如许的不谨慎,并且不重视本身的形象。
“服从,”宋诗对我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俄然面色一变,捂起了肚子,“哎呦,牛奶喝多了!”
宋诗如遇赦令,立即从地上爬起来,兴冲冲的翻开冰箱门,抽出牛奶盒,然后对着菱形的开口,咕嘟咕嘟的往本身的嘴里灌,那乳红色的液体顺着宋诗的嘴角流下,然后流过她的脖子,流进我的寝衣,在她的胸前留下了一大片湿渍。
宋诗跪坐在我的面前,一边给我捶腿,一边假惺惺的沾了两滴吐沫抹在眼角:“表哥,我求求你了,你就让我留下吧,你忍心让我一个荏弱的女孩子,回到故乡跟一个见都没见过的丑八怪结婚,然后被他欺负,生一堆小丑八怪吗?”
早秋的晨阳,透过无色的玻璃横窗,罩在我的身上暖暖的,让我感受表情很好。
为了不回故乡结阿谁亲,连这类不公允报酬都能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