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刘谦翻开电脑上的电子日记本,缓慢地敲下这一串字。
刘谦要狠狠抨击文家,除了撒石灰、寄个高仿手臂这类下贱手腕以外,还很有需求买一把手枪。
刘谦大吃一惊,前提反射般的刹时站了起来,却见房门已经翻开了。
只见一名身材高挑、扎着丸子头的年青美女站在门口,她中间另有一名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子,长相也非常不错。
不过,就算是再短长的,也不成能一下就翻开了这道锁死的房门啊?就在刘谦满心迷惑的同时,那扎着丸子头的美女一步步走了过来,浅笑着说道,“刘谦,这么晚了还在事情啊?我是猫眼侦察社的社长陆卷帘,受杜金山的拜托前来抓捕你
“妈的,你……”
普通来讲,每一名惧罪叛逃的通缉犯,都要面对一个非常严峻的题目,那就是经济支出。
因为被警方通缉,通缉犯不成能找到一份正式的事情,更不成能有高支出,以是在内里跑路或躲藏的犯子们,糊口都是很凄苦的。
刘谦非常平静,面不改色地说着,背后的手却悄悄摸向了条记本电脑旁的一本书。
啪!
噗哧噗哧……
俄然,身后已经锁死的房门,收回咔嗒一声轻响。
在杜金山内心,莎莎姐是女神普通的存在,本身对她能够有男女之情,但决不能这么仓猝地产生甚么男女之事。
杜金山笑着,两个手掌拍出去,麦云莎也笑着将两个小手拍过来。
咔嗒。
刘谦刚说了半句话,顿时感受头晕目炫,四肢像是抽暇了力量一样,软软的倒在了地上,眼睛一闭,不省人事了。
通缉犯的内心都是孤傲的,刘谦只能把内心话写在电子日记本上,聊作排解。
“找死!”
在收集上,刘谦是个收集文学爱好者。
鲁南市的西郊,大王庄村家家户户都已经熄灯了,刘谦租住的出租屋里却还亮着灯,房间里响着噼噼啪啪的键盘敲击声。
反面莎莎姐同床共枕,反面她有云雨之欢,就和她只要一墙之隔,相互悄悄保护着对方,这安好而温馨的一整夜,每分每秒都让两人感悟着爱的素净、爱的平和。
“你想拿刀子捅人?尝尝吧!”
“嗯,不错!火狐,咱把他抬到车上,今晚先让他在侦察社呆一晚,明天一早,我会把他送到杜金山的面前。”
幸亏他码字时手速够快,思惟敏捷,这两年里狂敲猛打,写的那些很有点程度的推理、悬疑类小说所得的稿费,充足他东奔西跑的。
今晚他写完这个情节,交上稿子后,明早作者就会打来三千块的稿费,这笔稿费够买一把枪的,也充足对付接下来的一系列活动。
但刘谦倒是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