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十大禁毁小说文库 > 第101章 美人书(8)
其三
湘娥读毕,泪如泉涌,哭仆于地。既而咏诗十首,以述其诀绝之恨焉。其诗曰:
书传圯上休违约,剑啸床头好自留。
献赋无才徒企仰,请缨有志尚淹留。
欲借龙泉诛民贼,不幸妾不是男儿。
今夕是何年,向南楼月正圆。相看老是婵娟面,霞觞竞传。阳春共联,盈盈笑语皆生艳。且调弦,莫叫沉浸,争倚玉郎肩。
我以无辜下狱,展转思惟,莫解其故。及平仲复来讲诱,始知张秀诬指,乃受逆贼之命也。与其典刑西市,曷若速毙囹圄,但不知卿亦痛我而肯作坠楼人乎?不然,幸即善事新人,毋以鸿为念。
是夕平仲起家,复诣保定,先往见鸿,而稍露其意,鸿大怒曰:“借使汝妾,亦肯赠我否?虽以天子至尊,不能诛无罪之民。何况权贵,岂能压我!常言浙人巧诈不义,以汝观之,信不谬矣!”
厥后法僧果以奸骗妇女,事泄而逃。戚属中有知其事者,无不重琰之智识。
其二
其二
无端一见作君灾,任侠谁知是祸胎。
盖鸿遍求斑斓,觉得姬妾,而其最宠嬖者已有三姬,曰郢雪、曰玉香、曰李翠。即以三姬摆列三院,郢雪所居曰“望春”,玉香曰“藏春”,李翠曰“长春”。其三姬之下,又每一院分属数妾。每自夜阑客散,鸿将进房,则群婢纷繁各秉巨烛,在前导引,而院前俱悬绛纱灯,自内至外,火光晖映如日。诸姬或扇茶铛,或备佳酿,或焚异香,或整鸥弦,莫不明妆炫服,引领遥瞩,以伺鸿之临幸,直至归于别院,而后寝息焉。故当时为之语曰:“富倾三辅,豪压五陵。昔闻金谷,今见蜚卿。”蜚卿者,鸿之字也,其为人恋慕如此。
芙蓉三尺吼床头,何事蹉跎误壮猷。
珍姑自逊才不能及,最相爱重,呼以湘妹而不名。
一看罗裙并绣襦,可知恩宠与人殊。
又尝效古体作《江南采莲子》四绝云:
岂知窦鸿亦素爱湘娥之美,因以妹所宠用,不能即列细姨。及珍姑出嫁,始遂其愿,定情之夕,授以金凤钗一双,玉环一枚,并珠衫绣裙数事。又为修造曲房画闼以居之。此中兰楣桂柱,丹垩一新,因名其所居曰“留春院”。
鸿喟然曰:“非卿爱我,言不及此,然予亦岂甘老于牖下者。”遂长吟一概,以赋其志云:
平仲不堪愧愤,急往见郑而告其故。郑公不得已,差役唤鸿,密谕之曰:“某公炎炎之势,尔所知也,何吝一女子,以贻不测之祸!独不闻石季伦之事乎?”
厥后眉生欲招同郡黄异为婿。异亦保定巨族,少年风雅,酷慕娇姿,私语媒妪曰:“某与窦翁通家至契,愿结朱陈。但我所慕者,美色也。不知窦氏子,果有所谓羞花闭月之容乎?”
其四
遂为予胪陈其由,予不觉连举明白。时已夜分,研墨濡毫,疾草成传,而予之美人书始成。或谓:女以不妒为贤,固矣。然其美趣,全在妻含醋意。而欲近不得近,移半夜鹭鸶之步,偶窃幽欢;效花间蛱蝶之飞,暂偷香粉。较之绝无拘束,其趣弥佳。固然长柄麈尾,岂能预备;河东狮子,吼实堪憎。亦未有妒悍之妇,可称为美人者。集王琰为第九。
自此湘娥之名振播一时,而宠夺专房,独得鸿之嬖幸。
夜台若肯容相见,仍作鸳鸯一处栖。
其九
其八
本日奇冤谁为雪,千秋遗恨永悠悠。
当道旋亦悟鸿委曲,得令归骸与娥合葬。而郢雪诸姬,接踵别嫁矣。
哭读鱼笺惊仆地,暗风吹雨入窗来。
长卿文行兼优,非常诸生推许。其女讳琰,字炳文,少敏二岁,容色素净,脾气和顺。
一妇何曾事二夫,目前遄死赴鬼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