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莲花坞飞来,像是太丘养的鸽子。
白千束直觉,这青衫公子活不久。
实在不明智。
嘶……好高傲的眼神儿。这年初,没十个八个主子,连跟土豪的保护做朋友都这么困难吗?
白千束嘴角一抽,又气又怒,心道:哼!等你死了,看你还不乖乖听我的,我要让你每天给我洗脚!
品德不好啊!
侯爷夫人几次叮咛要把她与白玉堂的事和齐文轩生父的事烂在内心,白千束满口答允。也不是第一回,之前就碰到过两个女人如许叮咛她了。
第二日。婚礼倒是顺畅,白千束因穿戴跟她爹一样的一袭白衣,很自发的隐在人群中,免得像是来砸场子的。齐文轩牵涉张家蜜斯穿戴一身喜袍子却面无忧色,东张新望,终究找见了一角白影,叹了气。
白千束之以是戴着面纱是因为脸上那刀疤,刚才那青衫男人嘲笑的目光盯着她疤痕看,正戳到了她的把柄。
“侯爷夫人,信我能够转交,银子就不必了。”
公然是爹爹白玉堂留给她的家臣传来的信,这回出门她没带他们。几人都是白玉堂畴前的亲信,几十年畴昔,任你畴前多么威武无双现在也老了,还是少让他们出来折腾,年两个的几个都被她派出去处事了。
以白千束的经向来看,这类长相身材的男人是最能让女子心花怒放的范例,以往莲花坞中都是热销这类的忠犬相公。
白千束怜悯的望着东风满面的齐侯,被她爹带了顶大绿帽还这么高兴。
“夫人放心,这点千束还是明白的。”
锦衣公子身边还站着个青衫的男人,身材苗条均匀,面庞儿也是可贵一见斯文姣美,一眼看畴昔只觉格外赏心好看,二眼看去感觉高雅中有埋没冷冽,越看越觉有男人味。
太丘是个老太婆,额,是白玉堂留给女儿的家臣之一。
看齐文轩的年纪,她爹是生下她之前就勾搭上侯爷夫人了。哦不,仿佛那会儿侯爷夫人还没成侯爷夫人。哎,归正成果都差未几。
那青衫公子眼睛尖,将那狰狞的疤看了个逼真,竟是带着笑意哼了一声!
“白女人啊,这些银子你拿着,见着你爹爹替我把这封信交给他……”
“伉俪对拜――”
她等着在那青衫公子断气后第一时候收尸呢。
……
白千束从速假装偶然,撇开目光自顾自捋了捋本身头发,过了一会儿,估摸着那保护已经撇开目光了,昂首再一望,却见那男人正盯着她,似刚才一向等着她昂首再瞧、捉她把柄!
“仿佛是三皇子。”
白千束持续高低打量这青衫公子。头发又长又黑又顺,宽肩窄腰大长腿,还会武功……
白千束本就筹算插手完现在是她同父异母兄长的齐文轩的婚礼就走人,现在倒是不急了。当然,侯府是不能呆的。她就先就近找个处所住下,看看这群人啥时候走。
好自恋的男人!
白千束叹:第三只煮熟的男神飞了。
白千束走的时候,侯爷夫人悄悄来送了她。侯爷夫人还年青,不过三十多岁,鸦鬓如此,珠钗高雅,虽现在发福丰腴了些,但风骚……咳咳,风味,风味还是。
为啥?
当然,白千束也远远跟着。
白千束忿忿:好,也不必去义庄找死男人了,就选他了!
哎,烂在她内心的事儿还真很多,尽是她爹的桃色绯闻。白千束笃定,这绝对不是最后一件!不幸了她本来纯粹若明镜般的内心啊……
侯爷夫人笑得忧心忡忡,拉住白千束的手,先塞给她一袋银子,后又塞给她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