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类异乎平常的环境,我在喀布尔逗留的两个礼拜绝对是一段超实际的日子,因为每天看到的处所、见到的事情,我已经在脑海中通过阿米尔的眼睛瞥见了。比方,第一次在人群拥堵的喀布尔街头走动时,和阿米尔一样,我心中充满了回家看望一名旧友的感慨。但跟阿米尔一样,我也感觉本身在故国像个旅客。我们两人都分开好久了,都没有亲身参与战役,都没有和阿富汗群众一起挥洒热血。阿米尔的抱歉我已经写下。现在我尝到它的滋味了。

他的喉结吞咽着高低爬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

斜斜的。

这么多年以后,我无懈可击地再次使出那招陈腐的猛升急降。我松开手,猛拉着线,往下避开那只绿鹞子。我侧过手臂,一阵仓猝的颤栗以后,我们的鹞子逆时针划出一个半圆。我俄然占有了上面的位置。绿色鹞子现在错愕失措,慌乱地向上爬升。但它已经太迟了,我已经使出哈桑的绝技。我猛拉着线,我们的鹞子直坠而下。我几近能闻声我们的线堵截他的线,几近能闻声那一声断裂。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闻声本身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在我们前面,孩子们在飞奔,追鹞子的人不竭尖叫,乱成一团,追逐那只在树顶高高之上飘摇的断线鹞子。我眨眼,浅笑不见了。但它在那儿呈现过,我瞥见了。

然后,就那样,绿鹞子落空节制,摇摇摆晃地摔下来。

几近看不见。

然后,2003年3月,在这本小说校订结束、已然付梓之际,我发明本身跟从笔下配角的脚步,坐在阿里亚纳航空公司一架飞往喀布尔的波音727飞机的窗边。跟阿米尔一样,我去国已久,实际上分开了将近二十七年;当初分开阿富汗,我十一岁,是个身材肥胖的七年级门生。现在重归故乡的我已三十八岁,是定居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大夫,是一名作家,是一名丈夫,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凝睇着窗外,等候飞机刺穿云层,等候喀布尔在我下方呈现。喀布尔呈现了,我想起了《追鹞子的人》中的几句笔墨,俄然对阿米尔的设法感同身受:我俄然感到和这片故乡血脉相连。这让我大吃一惊。因为我曾觉得我早已将这片地盘忘记。但我没忘。或许阿富汗也没有健忘我。文学创作有一条陈规,就是你得写你切身经历过的事情。我却将要切身经历我业已写下的事情。

“你想要我追那只鹞子给你吗?”

浅笑。

但就在那儿。

“好的。”我说,“让我们给他一点色彩瞧瞧,经验他一下,好吧?”我俯视着他,他眼里那种恍惚浮泛的神采已经不见了。他的目光在我们的鹞子和那只绿色鹞子之间来回转动,神采有一点点发红,眼睛突然机灵起来。复苏了。重生了。我在深思,我甚么时候忘了?不管如何说,他仍只是一个孩子。

绿鹞子摇摇摆晃,定住位,接着向下冲。“他玩完了!”我说。

我追。返乡手记

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短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转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刹时,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分裂、长满老茧的手。我闻声某个处所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昂首,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奇,白很多么刺眼,令我目炫神迷。雪花无声地洒落在红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青拌饭的香味,另有桑椹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沉寂挡住了统统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阿谁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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