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眼力却如此暴虐,还真是必定了天生该吃捕快这碗饭!”邺捕头呵呵笑道。
“哼!”
沈老板听到此处,眼里的精光大盛,望向花怜月的眸光更加充满了隐晦的兴趣。
霍连诀见状眉头不由微微一皱,他如何能够听不出沈老板话中有话。看来他已经较着记恨上了花怜月,依他那气度局促,睚眦必报的性子,花怜月今后只怕会有些费事。
待他走后,花怜月才猎奇的问道:“这个沈老板是和胡家沾亲,还是与严家带故?”若不是上头有人撑腰,这个沈老板也不会如此明晃晃的不将霍连诀放在眼里。
花怜月闻言,不由愤恚填膺的道:“看来这姓沈的,底子就是梅岭县的一颗毒瘤。”当然,最大的毒瘤,还是背后为他撑腰的胡府。
就听邺捕头持续说道:“这姓沈的,全名唤做沈旭,是那胡府老太君的娘家侄孙。传闻因为家道中落,从小是在胡府长大。
想到这里霍连诀就感觉头疼,不过他还是端起酒杯浅笑着将话题给岔开了。该说的话都说了,沈老板也不再揪着花怜月不放。闲话了几句后,立即起家告别拜别。
这些可都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他的心又够黑,这些年也不知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不过他每年明里暗里也一样往胡府抬了无数利钱银子,现在的他但是胡府的荷包子,大家都要喊他一声沈老板!”
霍连诀像看痴人一样看着她,半晌后,才微侧着头,淡淡道:“都是聪明人,话不消说得太明白,各自心知肚明就好。”
俩人几近是异口同声的冷哼一声,各自将头转向了一旁。居中而坐的邺捕头扶着头,无法的笑道:“你们俩还真是天生的一对欢乐朋友!”
屋内世民气中各自打着小鼓,室内一时温馨了下来。
这时,一个穿戴红色广袖长袍的俊美少年,赤着双足,散着乌发。手里拿着一只青花碗,一双竹箸,一边敲一边浅声吟唱着,渐渐走了出来。
花怜月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的道:“当日之事是我一人所为,本就与衙门无关。不过,本女人缺银子的时候,还是喜好本身亲身脱手,就不劳沈老板操心了。至于请教嘛,只要我在梅岭县一天,就定当随时作陪!”
霍连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提示道:“你今后出门必然要带上大双小双,遇事多长个心眼。姓沈的较着心中这口气不顺,他定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