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治通鉴 > 第30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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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月,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全百姓本年田租之半。”

三月,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诏先立赵幽王少子辟强为河间王,朱虚侯章为城阳王,东牟侯兴居为济北王;然后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揖为梁王。

初,隆虑侯灶击南越,会暑湿,士卒大疫,兵不能隃领。岁馀,高后崩,即罢兵。赵佗是以以兵威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东西万馀里,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帝乃为佗亲冢在真定者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昆弟,尊官、厚赐宠之。复使陆贾使南越,赐佗书曰:“朕,高天子侧室之子也,弃外,奉北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何尝致书。高天子弃群臣,孝惠天子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诸吕为变,赖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今即位。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出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当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问吏,吏曰:‘高天子以是介长沙土也。’朕不得擅变焉。今得王之地,不敷觉得大;得王之财,不敷觉得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固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恶,终今以来,通使仍旧。”

诏振贷鳏、寡、孤、独、贫困之人。又令:“八十已上,月赐米、肉、酒;九十已上,加赐帛、絮。赐物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颍阴侯骑贾山上书言治乱之道曰:臣闻雷霆之所击,无不摧折者;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者。古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执重,非特万钧也。开道而求谏,和色彩而受之,用其言而显其身,士犹惊骇而不敢他杀;又况于纵欲恣暴、恶闻其过乎!震之以威,压之以重,虽有尧、舜之智,孟贲之勇,岂有不摧折者哉!如此,则人主不得闻其过,社稷危矣。

上感谊言,春,正月,丁亥,诏开藉田,上亲耕以率天下之民。

燕敬王泽薨。

三月,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皇后,清河观津人。有弟广国,字少君,幼为人所略卖,传十馀家,闻窦后立,乃上书自陈。召见,验问,得实,乃厚赐田宅、款项,与兄长君家于长安。绛侯、灌将军等曰:“吾属不死,命乃且县此两人。两人所出微,不成不为择徒弟、来宾;又复效吕氏,大事也!”因而乃选士之有节行者与居。窦长君、少君由此为让步君子,不敢以高贵骄人。

贾至南越,南越王恐,顿首赔罪,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因而命令国中曰:“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天子,贤天子。自今以来,去帝制、黄屋、左纛。”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天子陛下:老夫,故越吏也,高天子幸赐臣佗玺,觉得南越王。孝惠天子即位,义不忍绝,以是赐老夫者甚厚。高后用事,别异蛮夷,出令曰:‘毋与蛮夷越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老夫处僻,马、牛、羊齿已长。自以祭奠不修,有极刑,使内史藩、中尉高、御史浅显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传闻老夫父母宅兆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论。吏相与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无以自高异。’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谗臣,故出兵以伐其边。老夫处越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也。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汉仍旧;老夫死,骨不腐。改号,不敢为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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