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啦,我没有那么笨,你是不是和哥哥一样以为我很笨?”说着说着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他们的小区是宛城最大的富商聚居区,这里大多是名流和富豪,以是要甚么设备都有。
“我很喜好,感谢你。对了,你用胶水粘吗?没有伤到手吧?这些胶水都是有腐蚀性的”等不及说完就拿起她的小手左看右看,肯定没有伤口以后才放下她的手。
“我不要,我要去。”说完就哭了起来,跑到妈妈的怀里撒娇。
来到篮球场他们开端了相互之间的较量,因为闫伟轩在身高方面占有上风,以是两人之间的差异也更加现显,这边的南宫婉莎看得是冲动万分,现在的轩哥哥是她眼睛里的神,高挑的身材,小麦色的安康皮肤,脸上滴滴汗水在阳光晖映下更刺眼。一起的一起都是那么的帅气,看得她的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我是每天放学回家以后,就去我的奥妙基地汇集都雅的,灿艳的花瓣,在花海里还会掉下来一两片嫩叶,然后拿回家来,把不洁净的,破坏的丢掉,再用胶水把花瓣遵循必然的挨次粘在纸上,渐渐的就变成如许了,轩哥哥你喜好吗?”两眼闪动着镇静的小婉莎问道。
就如许他们出门了。
“妈妈,我想去,我去好不好?我包管稳定跑的,真的”没有体例的她只能和妈妈包管本身稳定来。
两人在小婉莎哭完了以后才下楼来,而走在扭转楼梯的两人没有发明,他们已经是楼下的人的风景。两人走在一起是不调和的美。读五年级的小婉莎只要150的身高,而读大学的闫伟轩足足有185,固然两人身高相差太大,不过,他们的气质和边幅是那么的相配。走在楼梯里,就像是一对小伉俪,青涩的表面配上大厅里正在播放的低调大提琴音的古典乐,真是一幅美得让人睁不开眼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