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底下是一具健壮的躯体――我的手伸进了男人的衬衫里,触着滚烫的胸肌――我倒抽一口冷气,倏然抽脱手。
他推行华尔街精英的糊口体例,非论前一天早晨加班又或是插手酒会到多晚,次日必然是凌晨五点钟起床,健身四非常钟后冲澡,精力充分地投入事情中,毫不让人看出他均匀每天歇息时候不超越六个小时。
“……她呢?”
我:“……”
但是事与愿违,程呦呦有点吃力地迈着小短腿爬上餐椅,仰着下巴教唆我:“牛奶!”那颐指气使的神情,的确跟程嘉溯一模一样。
不太记得昨晚的事情,只晓得不过是一晚拥抱罢了,那里就称得上是幸运了?
不知为甚么,经历昨晚以后再面对他,我很难堪:“哦……好的……再见。”
我按捺住猎奇心没问他程呦呦到底是甚么人。吃完饭他合上条记本筹算出门:“我去公司,下午安然会来接你回越城。”
他走了好久,我还呆呆地回不过神来,直到楼梯上再次响起“啪嗒啪嗒”鞋底击打地板的声音。程嘉溯不在的时候,程呦呦看起来沉着多了,不屑地扯着嘴角:“恶心!”
小女人不欢畅了,声音锋利地吼:“我讨厌你!”说完又一溜烟刮过我身边,回到楼上“砰”地关上了门。
他胸膛滚烫,烫得我的手心渐渐濡湿。他的掌心也出了汗,濡湿了我的手背。
换好衣服去洗漱,隔着洗手台,我看着镜子里的本身。因为高质量的充足就寝,眉眼都是伸展安闲的,眼睛水亮有神,面色白净晶莹,透着天然的桃花粉。从内到外都是沐浴在幸运中的模样。
但男人现在不但不冷酷,反而显得极其和顺,和顺得让我狐疑本身在做梦。不是梦里的时候,他就连保护我,也是恶声恶气的,才不会有如许暖和得令人落泪的语气。
醒来的刹时,我有些失神,不晓得本身是谁,在那里,产生了甚么;也不晓得身边的男人是谁,只是遵守本能,紧紧依托着他。
半夜,被渴醒。
见我起床,他放下条记本:“用饭了。”
洗漱完一出门我就楞了一下:这是……回越城了?再细看,才气发明这栋屋子与程嘉溯在越城的别墅装修得非常类似,但细节处还是有所分歧。
程嘉溯揉揉眉心:“用饭吧。”
小女人用力翻着白眼,仿佛不如此就不敷以表达她的鄙夷:“你不就是想做我妈妈么?连奉迎我都不会,真是没用的女人。”
他叹口气,用力抱我一下,开了床头灯,翻身下床。他没换寝衣,剪裁精美的衬衫西裤勾画出宽肩细腰长腿,我更渴了。
“……”我对熊孩子没甚么体例,还是听程总的,离她远点好了。
说着说着,我俄然生出不好地预感,感到咽喉一阵发紧,艰巨开口:“你爸爸,是谁?”
男人醒过来,大手贴了贴我额头:“难受么?”声音嘶哑,直直撞进心底。
程嘉溯沉下脸:“程呦呦,谁许你如许不懂规矩的?”
定睛一看,那道影子已经站在程嘉溯面前,大声宣布:“我饿了!”
我沿着楼梯走到一半,俄然一道旋风一样的影子从身边冲过,趁便推了我一把!我吓了一跳,从速抓住楼梯扶手,好悬没被推下去。
……好吧,我已经风俗了。
竟是个五六岁的小女人,稠密的褐色头发,虎魄色眸子,略大的门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艾玛・沃森。
我无法摊手,解释道:“我是客人,不是你家的保母。”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房间里空无一人。床头还是放着一件大号男士衬衫,我不由为程嘉溯的恶兴趣感到一阵无语。
我的手底下则是贰心跳如擂鼓,有紧绷而炽热的物体紧紧抵着我柔嫩的侧腹,他呼吸短促,隔一会儿就要深吸一口气,试图减缓那短促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