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风的心脏像是被扎了几刀,刺痛让他额头都沁出汗水。陆风站在空旷的高速公路上,手里拎着秦屿亲身为他熨烫过的洋装,红色的衬衫上满是血迹,触目惊心的鲜红,让他身上披收回一股苦楚的气味。异化着傍晚的残阳,本来苗条的影子拉的更长,陆风就如许渐渐行走着,像是一头孤傲的狼王。
突破这沉默的是一阵高耸的手机铃声,两小我都吓了一跳,差点就扣动了扳机。
陆风在堆栈里瞥见陆武的神采,就晓得了这些事都是陆文做的手脚,陆风的心脏被狠狠扎了一刀。他不能慌乱,不能哀思,他只能冷着脸下号令,带着兄弟们冲出去。
他浑身是血,他筋疲力尽,他悲伤欲绝,他恨意满腔。他就这么不知倦怠的跑着,出于植物的本能,他找到了回家的方向。家,对,他另有家,家里有秦屿,穿戴笔挺的管家礼服,内里还套着一条红色的围裙。
秦屿会和顺的对着他笑,用铲子铲过一块方才出锅的鸡蛋,递到他的嘴边。
陆风就那么呆呆看了秦屿好久,他能感遭到秦屿颤抖的睫毛上面是惶恐不安的一颗心,但是他不想说出来。就如许,就如许糊里胡涂的,让人当傻子耍着玩。
两小我的路,从一开端就走上了不成逆转的岔道口。走的那么不情不肯,又没法改过。
陆风确切早就发明了秦屿是卧底,他在病院一个字不落的闻声了秦屿的电话。他那一刻的确想直接掐死秦屿了事,但是看着秦屿的侧脸,他下不去手。
与此同时,离堆栈五里处有一片草地,荒草没过成年男人的腰身。一辆汽车停在草丛里,车边站着两个男人,手上托着枪,悄悄指着对方。两小我不晓得站了多久,行动寂静的像是两座雕像。
如果他活着定然还会有甚么动静,如果他死了,必然也会留下尸身。对方就算再暴虐也不至于连他的尸身都毁掉,并且时候这么短,想毁掉尸身也是没偶然候的,更是没有需求的。
他最爱的秦屿,他恨不得放在心尖上去心疼的秦屿,竟然是个便条,竟然一向一向在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