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我们的头顶上,地宫的顶部,装点着数不清的夜明珠,如同繁星普通在披发着光芒。
火焰貌似有点情感,扑闪着翅膀围着雀王连飞几圈,不断地叽叽喳喳。
雀王把火焰留给我,必定与我的左眼龙影有关。
亮光的洞口有很多足迹,看来捷足先登的人很多。
吃完后,雀王对着火焰嘀咕了几声。
雀王始终与我们保持着大抵五米摆布的间隔。
莫非真的是我的肉好吃?
没有构造,没有暗器,有的只是如白天般的亮光。
我们跟不上,它就会放慢脚步,如果我们加快速率,它也会提速。我严峻思疑雀王具有近似人类的智商,它绝对不是一只浅显的雀鸟。但是,我没法证明,因为雀王底子就不给我们相同和研讨的机遇,倒是那只年青的雀火鸟不断地围着我们转。
“还记得我们从广州出行前,爷爷割破你的手给鬼脸添的事吗?”千千问道。
“好,那今后就叫你火焰啦。”千千特长悄悄地敲了敲小雀火鸟的冠子。
火焰仿佛能听懂我们说话,腾空而起,围着我们几小我连绕了几个圈子,镇静地叫了好一阵子。千千取脱手机,给火焰连拍了几张照片,她说或许今后就见不到火焰了,她要留些照片做个记念。
千千取出叫子,刚要吹响,却被雀王的下一步行动给吓住了。只见雀王再一次对着我的小腿狠狠地啄下了一块肉。
“好啊,我们先给它起个名,你看它满身火红,叫它火焰如何样?”千千捧着小雀火鸟不肯罢休,看得出她非常喜好。
但,到底是为甚么,目标安在?我不晓得。
我不如许以为,因为我的直觉奉告我,我们与雀火鸟的缘分才方才开端。
雀王再次叼起我的小腿肉,上前粘上火焰的鸟冠血,随后再把粘有鸟冠血的小腿肉送入火焰嘴中,火焰一口就吞了下去。
我把火焰捧在手里,它像个失落的孩子一样无精打采。
想到这,我心头一惊,莫非雀王也是让火焰认主?
雀王顾不得我鲜血直冒的小腿,叼着我的肉径直朝火焰走了畴昔,火焰轻巧地飞落在雀王身边。继而,我看到雀王朝着火焰的鸟冠就是一口,当即鲜血直流。
赖恩说得没错,这里能够真的富可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