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金碧光辉不远处时,叶修就看到,在金碧光辉的正门中间,有一个瘦子正蹲在那抽烟。那瘦子少说也有着四百斤的体重,就如一个皮球般蹲在那边,全部身材非常得瑟的在颤栗,一双色眯眯的眼睛朝四周围不断的扫视着,见到有美女颠末,他就会不断的吹口哨。最可贵的是,以他那身形竟然能够蹲下来,那也算的上是一门工夫了!
藏剑见到那瘦子已经走了,对叶修使了一个眼色,两小我立马就跟了畴昔。
看模样,藏剑刚才已经将叶修的气力奉告了郑大同,以是郑大同才会直接问的。
金碧光辉,就是这条街上最驰名的旅店,哪怕是在全部都城,那也是极其着名的。
郑大同没有任何的废话,不是他没有涓滴的防备之心,而是他晓得,藏剑向来不会带人来见本身,既然明天带来了一个,那必然是被藏剑所承认的。
旅店不比宾馆,不成能单单是留宿的处所,在内里有着很多不正规的场合,比如桑拿,赌场,文娱之类的,那些,也全数都是不能见光的买卖,普通都是身上有几个臭钱,没处所花的,才会跑到这类旅店来消遣,找乐子。
叶修现在还不晓得这个郑大同是不是本身所需求的人,当然也不会因为郑大同的表面去鉴定他的潜力。是龙还是虫,那要相处以后才气晓得!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民气,这潜力也是一样。
“怕死是人之常情的,在没有需求的时候去死,那不叫英勇,而叫脑残。藏剑之前也差点变成了一个脑残,并且还是一个没人会去怜悯他的脑残,但他及时觉悟了过来。”
藏剑右手的手指伸出两指,指尖一道微小的剑气披收回来,随即,叶修已经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剑鸣声在耳边响起。不过这剑鸣声并不是很大,在这条繁华的街道上,完整就不会有人去在乎。
“修罗?哈哈,很酷的名字。听藏剑说,你能帮我?”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对于我这个名字,实在我也不太喜好,如果不是用了这么多年,难以窜改的话,恐怕我早就改了。不过你能够叫我修罗。”
这里是一个死胡同,叶修跟藏剑进入这个死胡同时,就见刚才阿谁瘦子站在了这条死胡同的绝顶,口袋里又拿出了一支烟,叼在嘴上,一只手像是挑衅般对叶修跟藏剑钩了钩,藏剑没有任何的说话,直接走了畴昔,但叶修倒是站在原地没动。
“我这小我怕死,非常怕,一但威胁到了我的生命,我必定是立马回身就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