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是见过呐!”
这里和程大雷设想中分歧,要比程大雷设想中大,入门是院子,厥后有一座二层木楼,各有雅间,内里模糊有乐声传出。
二人目光相对,各自发楞,程大雷脸上发热,想要找个地缝钻出来。
信息滞后的期间,谎言就是最首要的传播渠道。
“啧啧,一百五十两啊,谁如果能取到他的人头,这辈子就吃喝不愁了。”
这锦衣公子名叫许茂,他眸子一转,随即大声道:“我当然见过,你是甚么人,凭甚么思疑我!”
“公子,我错了,我不该来这里。”
不过是谁谁发了财,谁谁升了官,谁谁写出一首好诗,谁谁点了某家花魁……
许茂一伙面面相觑,口中不竭反复着这个名字,却也谁都没有传闻过。
“嘘,噤声,我传闻那魔头被神仙传过神通,会五雷法,有千里眼,顺风耳,我们在这里说话,他都听得见。”有人抬高声音。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
“路过,我一向跟在你前面,会信赖你!”
陪酒的女人莺歌燕语,纷繁说着『许公子威武』『许公子了得』之类的话。
老鸨安排二人坐在大厅,有两个女人陪着喝酒。不得不说,边幅超乎程大雷预期很多。一口一个欧巴欧公子叫着,脆生生的声音把程大雷叫得心都酥了。不过想起她们一双藕臂千人枕,半口朱唇万夫尝,程大雷内心还是有点忌讳的。
“这话如何说?”
“哈,看看他,竟也想打胭脂红的主张!”
“你们……也是为胭脂红来的?”有人问。
程大雷暗自点头,即使是一帮大老粗,但被他们齐声宣称呼欧巴,还是有些愉悦感的。
当然是穷。
是甚么让他们一向保持如此高的品德水准?
“许兄的意义是,你曾见过那魔头?”
程大雷被嘲笑得有些莫名其妙,他的确穿戴棉布衣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看不起人吧。程大雷模糊有种宿世安踏被耐克嘲笑的感受。
不管如何,二人都有些拘束,拘束是因为不管是程大雷还是徐神机,都是第一次逛青楼。
从他们的嘲笑声中,程大雷垂垂明白了如何会事。
“许公子家传剑法了得,这话我是信的。”
“连绸缎都穿不起,还不知那里来得乡巴佬。”
这胭脂红姓柳,名叫柳芷,柳家本来在落叶城也是大户,其父在军中任职,卖力庇护港口不遭海盗扰乱。但一向剿匪倒霉,后又查出来暗中和海盗另有好处上的来往。
“诸位……城门贴的榜文你们都瞥见了没有?”
这里倒像个集会场合,才子才子聊聊诗与星斗,风花雪月。当然,聊得最多的,还是比来城里产生的消息。
“那一日我从蛤蟆岭下颠末,忽听得一声高呼,有一人从天而降,此人自报姓名,便是蛤蟆大王。我与此獠缠斗,大战有三十回合。”
城主一怒之下,将柳父砍了脑袋,家中仆人奴役被贬做仆从,柳芷这本来的柳家令媛就被卖为官奴。
“废话,现在谁还不晓得蛤蟆大王的事,陆哼如何的人物,在他面前一招都没有走过!”
“鄙人姓欧名巴,江湖人称和顺小斧。”程大雷抱着拳,漫不经心的往上举了举。
程大雷愣了愣,俄然神采一变,厉色道:“枉我这么信赖你,你竟然拿着盗窟的钱,来这类处所!”
“诸位说得如此热烈,可曾见过那蛤蟆大王?”一锦衣打扮的男人俄然道。
“好啦。”程大雷拍拍他的肩膀:“我也不是不近情面,既然来了,何妨就看看,当然是攻讦性的看,看看她们究竟多么丑恶。”
“……我……”
“呵呵。”
这番话说得字字看铿锵,落地以后还不足音。大师环绕着锦衣人,一共阿谀之声,那许公子面露绯红,说着『明天的酒我请』『大师纵情喝』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