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慰文奉告,网纹红土酸性很强,没法保存植物尸体,如百色盆地的网纹红土层就不含任何植物化石,以是,元谋人的牙齿化石,应是从更上面地层出土的。
元谋人牙齿化石是1965年“五一”节在云南元谋县上那蚌村发明的,元谋县被誉为“元谋人的故里”。1976年按照古地磁学体例测定,糊口年代约为一百七十万年前摆布,差异最多不超越前后十万年(也有学者以为其年代不该超越73万年,便能够为距今60万至50万年或更晚一些)。
1976年7月25日,用古地磁体例测定其绝对地质年代为距今170万年摆布。(后呈现争议。)
在约在170万年之前,云南元谋一带,榛莽丛生,森森郁郁,是一片亚热带的草原和丛林,先有枝角鹿、爪蹄兽品级3纪残存的植物在这里保存繁衍。再今后推移一段时候,则是桑氏鬣狗、云南马、山西轴鹿等早更新世的植物呈现在这片草原和丛林。它们大多数都是食草类野兽。为了糊口下去,元谋人便利用粗陋的石器捕猎它们。按照出土的两枚牙齿、石器、炭屑,以及厥后在同一地点的同一层位中,发掘出少量石成品、大量的炭屑和哺乳植物化石,证明他们是能制造东西和利用火的原始人类。
牙齿化石
前后出土的石成品共7件,野生陈迹清楚。质料为脉石英,器型不大,有石核和刮削器。它们和人牙虽不居于同一程度面上,但层位大抵不异,间隔又不远,应是元谋人制作和利用的。发明的炭屑多掺杂在黏土和粉砂质黏土中,少量在砾石凸镜体里。炭屑大抵分为3层,每层间距30~50厘米。炭屑常常和哺乳植物化石伴生。最大的炭屑直径可达15毫米,小的为1毫米摆布。在4厘米×3厘米的平面上,1毫米以上的炭屑达16粒之多。别的还发明两块玄色的骨头,经鉴定能够是被烧过的。研讨者以为,这些是当时人类用火的陈迹。这一发明,和在距今约180万年前的西侯度文明中发明的烧骨,如确系野生用火证据,则把人类用火的汗青大大提早。在遗址中还找到一些有较着野生陈迹的植物骨片。[2]
元谋人的化石包含两枚上内侧门齿,一左一右,属同一成年人个别。其石化程度深,色彩灰白,有裂纹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