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那当时的火把必定火焰不大啊,白叟家说那当然啊,火焰大的能照多久?
以是当时也不是统统的人都能够做一个合格的火把的,做火把还真是一个技术活。
而乔哲现在做的倒是一种树皮火把,不但燃烧时候长,并且还能够反复利用。
他坐了起来,悄悄撩起衣服,检察起胸前的伤口。
丛林中闷热,让他一整天都在出汗,可千万别传染了伤口。
呃……呵呵,有事理,没弊端,老铁!
哥真是太聪明,乔哲内心沾沾自喜。
可见当时的火把利用者也需求必然技能,没经历的人火把甩灭轻易却很难甩着。
以是明天不但是为了杀掉老虎,还要探一下那些奥秘人的秘闻。
当时乔哲和他的小火伴们没事干,就学会了这项技术,但实际上也没有效过几次。如果长时候举着一团熊熊烈焰在脑袋边上闲逛,恐怕也不会是多么舒畅的体验。
燃烧部分固然粗大,照顾不便利,进丛林还需求拿着木棍探路,以是乔哲将这二者合二为一,在火把中心安装了一根长木棍,这下既能够当作拐杖探路,需求时还能扑灭照明较远的处所,一举两得。
田野求生也需求照明。比如发明一个洞窟需求探洞,一个敞亮的火把不但仅能照清火线的路,还能显现出洞内的氧气是否充沛,是否能出来。如果碰到野兽,也能够用火把来摈除它。
见地到了亨利的死法,乔哲更加重视起防备细菌传染的事情,再次用酒精把伤口四周消了消毒,才重新缠上了纱布。
乔哲拿出酒精,撩起纱布,心中放松了下来,伤口已经固结血痂了,看来不会传染了,真是太好了。
火把!
他又问,那偶然候需求用大火照明的时候呢?会不会身上带一点油脂类物品,然后要用大火时再放出来?
并且当时候早晨走路也不是一向举着火焰招摇的,而是尽量不消,当某个路段需求用火时,就甩出过来照一下,大多数时候行进中都是节俭用火的。
好吧,实在就是把他健忘如何做的部分随心所欲的加工了一下罢了……
他筹办制作的火把,也是小时候常常制作来玩的,工序非常的简朴,但火把燃烧时候又长,又很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