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默接了,洛曼又去接本身那一碗了,底子没发明身边人的非常。

洛曼拍了拍沈默的肩膀,很欣喜地嘉奖道:“如许就好,你如许,已经是挺了不起的猎手了。”

毕竟,对他们这些雄性兽人来讲,生喝鹿血这件事儿太普通了,他那里会晓得,这对沈默来讲,是个多么大的打击!

沈默一点也没发觉到洛曼的非常。

他法度妥当地走来,蹲下身,拽住本身的猎物,一把扛到肩上,号召不晓得偏头正专注地看着甚么的洛曼,“洛曼,我们该走了。”

这一场追逐,提及来简朴,但实在,他们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加上之前赶路,穿越丛林的时候,一大早就解缆的两人,完成打猎的时候,已经是半下午了。

乃至——想要征服。

沈默刹时板滞,喝生血?!

因为身上扛着猎物,归去的速率就要呼应减慢,时候用的就要比来时多上很多,如果不出不测的话,他们应当能在半夜时分赶回部落。

那银色发丝,在阳光下像是华丽的锦缎,跟焦缓慢的奔驰,张扬飞舞,非常的刺眼;

一见之下,他的统统行动都停顿了,整小我都呆住了。

洛曼拖着战利品走过来,蹲在沈默身边,体贴肠问道:“还好吧?”

大汗淋漓的沈默偏头,对他艰巨的笑了笑,“还行,比我设想中,轻易了一点。”

一惊之下偏开首,沈默不明以是地盯着他,洛曼将手指举到沈默面前,轻笑一声,“是血。”

这场战役终究结束,沈默放手,扔动手中的石块,坐在母鹿的尸身中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不美意义的笑了笑,沈默本身伸手,胡乱擦了擦。成果他健忘了,方才举着石头砸鹿头的,也是惯用的这只手。

终究,这只母鹿脑门被生生砸的凹下去了一块,软软地倒在地上,完整毙命了。

乌黑色的水幕,掩蔽了六合,砸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乃至冒出薄薄的轻烟。逃过一劫的两人相视一笑,非常光荣本身没有蒙受被大雨浇湿的运气。

在他们跨进这山洞的不久后,一个炸雷在天空响彻,银色的蛇形闪电划破苍穹,哗的一声,豆大的雨点,滂湃地落了下来。

放动手中的猎物,洛曼主动自发地来到中间,拾起之前在这过夜的人留下的干柴,集合起火堆,用火石扑灭。

傍晚的时候,一向阴沉的天空竟然飘来丝丝缕缕的云,很快,这些云就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红色的云变得乌黑,天空全部儿都暗了下来。

那碗一动手,鹿血腥涩的味道涌入鼻端,让他喉咙里一时有些痒,胃也心机性的不舒畅起来,那是一种有点想吐的感受。

取来之前在这过夜的人留下的石碗,稍稍用雨水涮了涮,洛曼一只手捧着碗,将其放在鹿的脖颈上面,另一只手上的指甲却高耸地变长,成为雪亮又曲折的钩,像是磨得锋锐的刀,锋利的骇人。

沈默捂着胃,点点头。

一石头砸下,母鹿立即头破血流,鲜血四溅而出。温热而又艳红的血点感染在沈默那张白净俊美的脸上,竟有一种极其妖异而又狂野血腥的魅力!

眼角瞥到洛曼已经胜利捕到了一只猎物,还在追逐、着不竭尝试想要将猎物扑倒、却又因为体重太轻频频不能胜利的沈默,就变得有些心急了起来。

别看他仿佛博得简朴,但实在并不轻松。母鹿固然力量没有公鹿那么可骇,但它们的力量对比沈默来讲,并没有特别大的辨别。

为了包管不被甩下来,沈默已经用了极大的力量,更何况,他还要确保有充足的力量,用石头捶打母鹿的头颅,这么一来,也难怪他筋疲力竭了。

绝色出众的脸搭配着溅在上面的点点殷红,映入视觉中,竟有一种极其狠恶抵触的美感,让看到的人无端端地心跳加快、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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