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穿]论如何用人格魅力征服失忆老攻 > 第四十一章
青年伸出食指戳他的胸膛,“可你之前都是叫我宝贝儿的”,他撅着嘴,“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凯恩斯:“……”
有便宜不占的地痞不是好地痞。
男人悄悄把他抱起放到床上,谨慎掖了被子。裹挟在柔嫩棉花里的青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像极了一只兔子。
男人愣了一愣,很快反应过来,顺着他的话说。“我不走。”
男人无法地从门口走返来,又帮人把被子给掖好。“教员,恕我直言”,他停了停,考虑着开口,“您现在不复苏,需求弥补能量”,凯恩斯扬起一个笑,“等您缓过来……就不会现在如许了。”
“我固然晓得你不会来了,再归去找的那人也不会是你”,程述往凯恩斯身边蹭了蹭,“可我还是忍不住要同你计算”,他顿住,好半天赋接出下一句话,“我不晓得你是不是这么感觉,但六十年仿佛太快了些……我本是想陪你一辈子的。”
“你为甚么不要我了?”他抬起脸,面上有些迷惑,更多的是难过,“你知不晓得我等了你好久。”
凯恩斯也重视到他的不对,俯过身去看他,却发明青年神采渐渐潮红,仓猝坐起家往床边找昨晚端上来的那杯血,只瞥见一个空杯子孤傲地耸峙在托盘上。
这话问得男人的确丢盔弃甲。
“你过来一下。”青年从被子里把手伸出来,远远朝男人挥了挥,又放在床边拍了两下,“坐这儿。”
“你真的不要我了?”
而身后仿佛也落空了声音,只是在他推开门的那一顷刻俄然响起来。
眼泪像澎湃的河,程述感受如果贰内心修了个大堤的话,八成已经是垮了。
“秦溯~”,挂在他怀里的人眉眼弯弯。
门口站着的人不为所动,只是极小幅度地行了个礼,“教员,您现在需求血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