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修仙)长生门 > 第10章 日行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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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成仙。

“小和尚。”纪承书笑着问蹲在她面前啃羊腿的绍光,那戒疤在她面前一晃一晃的,风趣得紧:“他们说的金珠,是甚么意义?”

为此他乃至不吝将谭千月赶鸭子上架,教她读书识字,教她权贵间错综庞大的干系,教她如何办理一座城,教她统统本身能教的东西,在某一日,他感觉她学无可学以后,就孤身一人踏上了求仙路,而谭千月,则顶着谭千秋的名字成为了城主。

她已经野了,心再也收不返来了。

崆峒的和尚各个糊口技术都是满点,从做菜到钉棺材板,从种田到针线,他们没有不会的。

纪承书抱着她笑,揉乱了她一头油乎乎的头发,她身上也有味道,羊膻味和草原的味道,但纪承书已经不在乎了。

绍光吃得满嘴流油,崆峒不忌酒肉,只戒色,他大口吃肉只是因为门里管饭的那位和尚……能不能不要每次做饭不是健忘放调料就是健忘放食材啊能不能!

阿谁家伙,也不过是在调侃罢了。

曾经有人跟纪承书开打趣说过,这些秃瓢就像害虫一样,不管在哪都能瞥见。

“自千年前崆峒立派开端,‘日行一善’就是我们的传承。”言尽于此,绍光不说了,持续啃羊肉。

纪承书靠着身后的软垫,她的神采在炉火的映托下泛着不天然的红晕,身材已经规复了大半,只是内伤还需求调度一阵时候。

纪承书感觉本身甚么都没瞥见,但那小女人很较着不筹算放过她,纪承书感觉本身的牙有点疼,叨教你是如何看出来她筹算和你抢一个能做她曾曾曾曾曾曾……孙的豆丁了?

他们都长大了。

草原上的民族只要两样不会攻击的东西,一样是希少到比金子都贵重的商队,另一样,则是这群金珠。

然后小女人香了纪承书一口,移情别恋的特别快。

她还看到有另一小我,脚有点跛,还缠着纱布却坐在顿时,眉眼间有着不属于这个民族的阴霾,此时一脸傲然的接管者族人的庆祝,他坐下的马匹也一副举头挺胸的姿势,估计也是在这段时候里受伤被绍光医治的人,看他的伤势,很能够是被狼咬的。

川蜀常羊。

这是他们的日行一善,他们的修行。

纪承书回身,摸了一把绍光的秃瓢,笑得很光辉:“有些事情你本身晓得就好了。”

杀了“本身”,然后□□。

这是个最能感动听的处所。

谭千秋做回了潭州城主,但他发明,本身的mm变了。

我们仙凡永诀。

氐人的男人围着他啧啧奖饰,看到纪承书给他丢畴昔的酒囊还分歧起着哄,纪承书面色不改,那少年倒是一向从脸红到耳根,但他坐下的马匹此时却不会看人神采了,优哉游哉地啃着草。

他们家很穷,兄长能读书出一个功名真的是祖上积善,谭千月还记得她小的时候,她最喜好的游戏就是坐在爹爹做的秋千上,身后是她的兄长一下下的推。

她之前是个喜幸亏后宅里和那些女人家叽叽喳喳的女人,是个见到漂亮的郎君会红着脸走过的少女,但现在的谭千月,要么整天泡在书阁里,女戒之类的册本却再也没碰过一下,要么出门也不再往之前最爱的胭脂店跑,而是满城乱窜观察民情。

谭千秋走了一年,再返来的时候,几近不熟谙潭州了。

兄长成了潭州的城主,走出了那小村落,谭千月也跟他一起来到了更加广漠的天下。

谭千秋也是一样,他固然没找到仙缘,却对那一个天下更加神驰。

明天拂晓到来时,她就再也不是谭千月阿谁能够在哥哥身边撒娇的小女孩了。她舍弃了本身的名字和身份,谭千月死了,还活着的是谭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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