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转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既来之,则安之。
元妃膝下只要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明,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嬖。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战略,忽听内里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道贺新春呢。”
如何办?该如何跟父王母亲说呢?
唉,一想起将来本身会有的遭受,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感喟,万般无法。
领受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复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晓得凭本身的机遇没体例在这个武侠天下里混成一代妙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前程来得要紧。
真真是一副乱世承平的局面。
天涯那边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感觉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筋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配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本身就不一样了,知情见机,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配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吊颈死。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坊,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书中描述炮灰君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短长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好处。恰好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赶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本身,还没能胜利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起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平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呵呵,这年初,穿越都不敷风行了,大师都改风行穿书了吗?
唉……这年初活着真不轻易。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惨痛惨地非命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繁华繁华呢。
明显本身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公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配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的确让人恋慕妒忌恨,一起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技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笈之类的,抢先冒出来指导他修为,帮忙配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独一孩子,性子飞扬放肆,年纪虽小,倒是中都驰名的混世魔王。中都本来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厥后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稠浊而局,虽偶有争论,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矗立,边幅漂亮的青年男人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恰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描述完颜洪熙,说他强干夺目,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兼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驰名的大反派,实在,以一国之王爷来讲,有此雄图弘愿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讲,切身打仗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豪情上实在很难以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