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轨制,礼乐文明,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讲,金汉混居,相互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矗立,边幅漂亮的青年男人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恰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描述完颜洪熙,说他强干夺目,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兼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驰名的大反派,实在,以一国之王爷来讲,有此雄图弘愿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讲,切身打仗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豪情上实在很难以均衡。
完颜绰这个不谨慎穿书了的不利蛋,从领受这具身材开端,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配角设想坑杀,中毒身亡,死状惨痛,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要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四周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贫苦楚……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坊,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如何办?该如何跟父王母亲说呢?
真真是一副乱世承平的局面。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转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书中描述炮灰君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短长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好处。恰好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赶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本身,还没能胜利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起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平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惨痛惨地非命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繁华繁华呢。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实在的武侠天下,统统都是靠气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如何会菜瓜成阿谁模样,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配角,天生资质痴顽,如果不是厥后人缘偶合的一番机遇,也不成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终究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悲观沮丧。
领受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复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晓得凭本身的机遇没体例在这个武侠天下里混成一代妙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前程来得要紧。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早看了脚本,晓得运气的推手是如何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窜改配角的机遇,小我有小我的人缘,何况,没有阿谁配角运,还是别急着跟脚本叫板,找死没筹议,会被当作bug给强行抹撤除的!完颜绰性子冷酷,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窜改本身最后凄惨痛惨的运气,对于那些江湖妙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阿谁闲工夫体贴,要晓得,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但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斗争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赶上一个明君圣主,天然能挽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