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年初,穿越都不敷风行了,大师都改风行穿书了吗?

元妃膝下只要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明,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嬖。

领受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复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晓得凭本身的机遇没体例在这个武侠天下里混成一代妙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前程来得要紧。

天涯那边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感觉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筋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配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本身就不一样了,知情见机,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配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吊颈死。

真真是一副乱世承平的局面。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早看了脚本,晓得运气的推手是如何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窜改配角的机遇,小我有小我的人缘,何况,没有阿谁配角运,还是别急着跟脚本叫板,找死没筹议,会被当作bug给强行抹撤除的!完颜绰性子冷酷,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窜改本身最后凄惨痛惨的运气,对于那些江湖妙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阿谁闲工夫体贴,要晓得,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但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斗争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赶上一个明君圣主,天然能挽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文籍,精黄历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标致的瘦金体书法,要晓得,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速,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成就之深。

唉……这年初活着真不轻易。

私内心,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显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老是时不时产生一种本身是汉人的错觉,潜认识里他也是更情愿靠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中原文明的刁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公然不假。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矗立,边幅漂亮的青年男人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恰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描述完颜洪熙,说他强干夺目,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兼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驰名的大反派,实在,以一国之王爷来讲,有此雄图弘愿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讲,切身打仗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豪情上实在很难以均衡。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坊,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既来之,则安之。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惨痛惨地非命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繁华繁华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本身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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