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我的笔友各个都是大佬 > 52.番外・香克斯・猎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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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该是去给那位红发海贼香克斯送午餐啦~。

公然是一觉睡醒一身爽。

拿出筷子,刚筹办从秋刀鱼上夹下一块肉,我便俄然停止了行动。

此时,奶奶早就已经入眠了,斯摩格比来也不在家中,我没有人能够诉说,也没有人能够了解我现在内心的情感。

脑内小剧院不竭,终究还是逗留在‘去’这个简朴的字上。

红发没有错, 但左眼上并没有标记性的三道疤痕。

但一个海贼会委曲本身不去吃一顿好的。

“我不懂。”

算了。

将放在口袋里的钥匙拿出来,我很快的便翻开了门,然后走了出来。

能够开动了!

嗯, 长得倒是挺不错的。

我的表情现在是敞亮的,像极了于阳光下被反射出多种光芒的露水。

我闻声本身如此回应着他,声音中尽是猜疑。

喵喵喵?!

我晓得仆人公是一名叫路飞的少年,我晓得他的火伴随哪些人等,我晓得的仅仅只是这个天下一些首要人物的名字,以及他们的一些闻名事迹,以及曾经通过朋友的报告对他们的浅近的打上的标签。

他......应当也没有吃午餐吧。

红发香克斯的声音另有几分少年人的明朗,但这些儿话由他说出来有种说不出的沉稳和可靠,令人佩服。

我不再和香克斯说话,从石床高低来,然后跑到山洞外,估测一下大抵的时候。

想了想,我还是再次回到了山洞内里,也不管内里的人的反应,轻松而明快的对着他大声说道:“那....我走啦,我要回家了。以及,感谢你,香克斯。”

确切,对于我这类向来不碰酒的存在,最多在猎奇时拿筷子悄悄一点试一下味道,并不感觉它有多么好喝,但,酒倒是这个天下无数民气中的珍宝,离不开的存在。

雨水的声音终究开端变小了。

“但....我估摸着没有哪位海贼会不喜好酒。”

我用筷子先夹住玉米寿司,入口果然是玉米的甜味,不浓不淡,一口吃下。再一夹,是鱼片寿司,入口时,嗯,鱼片竟然本身上也染了酱,味道不错嘛。最后一个了,我停顿了几秒,才伸出我的手夹住了苹果寿司。入口,生果的汁众多出来,微微的甜与冰冷的气味舒缓着我。

好啦,我的午餐结束了。

趁着热度还足,我从速大口大口的将剩下的米饭给吃入肚子中,还将排骨给伴着米饭吃下。

看了看本身统统的食品,嗯,得忍痛割爱了,秋刀鱼,另有三个寿司吧。至于别的,也不太好带。

阳光正盛,隔着竹叶往我身上披上零琐细碎的金色暖和。有风吹过我的脸颊,但倒是很和顺的吹过,像极了母亲轻抚着孩子的和顺。而路边小草伴跟着风吹过而舞动着,扭捏着身姿,收回的声音似是在欢庆。小风并没有使得竹叶收回庞大的声音,但却也促使了还残存着的露水从中啪嗒一声滴落消逝。

吐了吐嘴,我快速的回到厨房,找到本身的碗筷,然后敏捷的重新回到餐桌上。

・・・・我竟然只记得拿保温盒而没有拿我本身的碗筷了。

“哈哈哈, 小mm也想喝吗?”

海贼红发青年于现在的我而言,像极了潘多拉的魔盒,我不晓得该不该去翻开它。

去吧,还是去吧,我还是去吧。

我并不体味这个的故事。

说这些话时,他的手紧紧的拿着酒瓶,而他脸上的笑容则是过分的光辉,照得我有些愣神。

不......不去。

比及说完最后一个字,我才有些惊奇的发明本身和他的间隔变得非常近,酒味也更加稠密,使得我刹时移开,顺带吐槽说道:“你这是喝了多少酒呀,我和香克斯你统共就两次见面,但每一次你都是一身酒味,就这么喜好喝酒吗?还是,只如果海贼就喜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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