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的迷妹,遍及整座白云城。

叶孤城道:“你奉告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讲,绝对是一件能够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甚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巴望。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他回到宅邸,用净水将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洗涤洁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稠密的黑发擦干。

咕咚――

俄然,又有一双小巧精美的脚突入了他的视野,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都雅的脚。

像他如许的人,已经没法再忍耐别人的欺侮。

他白净的脸没法保持笑眯眯的神采,嘴角向下撇,眉毛模糊皱成一团,眼底深处稠浊着戾气与不悦。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必然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朗月道:“是。”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神采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半盏茶的工夫都没有畴昔,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列时便被撑大很多。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傲崇高的城主竟然笑了!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不愧是剑仙,就算回绝,都回绝得如此有逼格。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明天赋晓得,这人间上最锋利的兵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对方恭敬的脸终究挂不住了,神采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甚么意义?”

“就是好久。”昂首,暴露她冷若冰霜的脸。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本身点一个赞。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笑得好苏好都雅哦!

又美又冷,就仿佛叶孤城这小我。

叶孤城将函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函件的信封悄悄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本身的脚,俄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美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闻声这双脚的仆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城主返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究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函件拿出,道:“南王有函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哪怕是浅显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标致。

他乃至不是个男人。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是不是重逾令媛他不晓得,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充足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这房间,并不富丽,但摆放的物件陈列却无一不精彩,乌黑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一目十行地扫过函件,竟然勾起嘴角,暴露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逗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将本身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究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不幸人,或者说,他是用心的。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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