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是严峻侠会商抓捕梅花盗一事的日子,也是林仙儿宣布要嫁给找到金丝甲之人的日子。

他们不会像惊骇上官金虹一样的惊骇叶孤城,因为他出场的机遇实在是太少了。

他现在的位置, 离兴云庄一点都不远, 却能包管其别人看不见他。

阿飞找了一个角落,温馨地蹲了下来,他的气味几近与四周融为一体,但是一双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闪现众星捧月之势被围在中间的龙啸云。

林仙儿眼中闪过一丝对劲,她就晓得这些人会这么说,她甚么已经猜到了,一旦她说出拿走金丝甲的人是叶孤城以后,世人会打退堂鼓的反应。

即便他们到现在还不晓得,找到了金丝甲应当是谁来穿。

林仙儿道:“那一日,我本来是为了拜见叶城主到了塞北。”

李寻欢道:“我在等体例奉上门来。”

她仿佛在编故事,故事固然古怪,但每一个情节都有理有据,给世人听了,固然感觉挺无语的,但又找不到甚么错处,干脆只能认同林仙儿所说的就是本相。

阿飞不答复,因为他已经不想答复,他向来是不答复必死之人的话的。

但是一块砖却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小瞧你夫人。”

李寻欢道:“为何?”

众侠士的表情很庞大,如何说,他们就算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也传闻过他的名声,如果是普通人还好,如果是那男人,除了妒忌,甚么都不能做。

阿飞长得很帅,又很年青,一进门的时候有很多人盯着他看,但在发明这张脸没甚么人熟谙以后,他们又把脸转了归去。

能杀人的剑,就是好剑。

朗月嘲笑道:“我看你不是不爽,是已经气炸了。”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底子不晓得,血究竟是从谁身上喷溅出来的。

这么想着,却俄然发明本身的衣领子一轻,像被拎小鸡崽子一样拎了起来。

她又道:“但我第二日去,却没有见到诸葛大侠,只见到他在雪地中的尸身,那金丝甲,天然也是不见了。”

李寻欢叹道:“你的技术,还是很高深。”

至于李寻欢,他不算的,谁都晓得,小李探花如果不是被人杀到门上,不会等闲脱手,他是一个读书人,身上没有江湖人的草泽气,不然,名声也不会如此之差。

或许是吓傻了?

想要成为一流的大侠,如果没有高强的武功,也能够另辟门路。

大众一片喝采声,更有人说出了心声,那人道:“梅花盗竟然敢攻击林女人,真是可爱至极,我们这些人如果能尽到微薄之力,死了都甘心。”

PS:小李飞刀内里世人歪曲李寻欢为梅花盗一段会聚了各种人间极品,感受小李飞刀最大的看点就在这里了。

叶孤城,这是一个奇妙的名字,对江湖人来讲有非常的震慑力,但他们对叶孤城,有的最多是震惊,而不是惊骇。

朗月道:“还能如何办,先送到城主那边。”

在一块砖忙活的期间,龙啸云也终究讲完了他要说的话,举起手中的海碗,仿佛道贺似的道:“舍妹林仙儿欲嫁给献上金丝甲的能人,想来诸位都是晓得的,她本性玩皮,喜好豪杰豪杰,本日这等大局面,定然是要到前厅来看一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阿飞又道:“但,他们要叶孤城交出金丝甲。”

然后林仙儿又暴露了她标准的欲言又止神采,便道:“这……”

一块砖道:“你说的是普通人,但你要晓得,堆积在这里的江湖大侠都是些乌合之众。”

他的自称让一块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打了个冷颤。

嘴上说着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眼里只要戏谑,他对上阿飞,这在围观者的心中,就是以大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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