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外危城 > 第三十二章: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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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就大学毕业事情了,现在在省会打工,前段时候,孩他爹走了,两孩子都返来了,小旭说省会事情不尽人意,她大哥还说让她去金沙市来呢。”

转头,余燕看到家里堂屋摆着朱振宇父亲的遗像,中规中矩的中山服,眉间带着一丝严肃,眼睛里却含着暖和的笑,就和他生前一模一样。余燕内心难过,冷静的走上前点了一炷香,鞠躬跪下,像是和这位慈爱的白叟做最后的道别:“阿爹,对不起,我来晚了,没能送你白叟家最后一程……”

“燕子,它真的如你所说,像世外桃源普通。”

雨越来越大,这个季候的旅客比较少,走在冷巷里,几近看不到别的行人,余燕加快了脚步,朱振宇家住在镇子的东头,需求横穿全部古镇,没甚么旅客,镇上的小店便显得有些冷僻,店东落拓的泡杯茶在店里看电视。

余燕迎上去,扶着冲动的老太太坐下:“阿妈,我也常常驰念你,驰念这个处所。”余燕说的是实话,固然,她曾经恨朱振宇过,恨之入骨,但是她却对两白叟恨不起来,他们对她那么那么好,经常让她打动。

早上,在街上吃的豆黄小锅米线,筱雨吃不风俗,只浅浅尝了几口。

“燕妮子,我晓得,当年,是我们家振宇对不起你……你多好的一个女人啊……他就是被猪油蒙了心……”

“孩子,我内心就认你,喜好你,不管如何,你和我老婆子也有一段情分,今后偶然候,多来黑井看看我,我就心对劲足了。”

刚到门口,还没拍门,门却开了,竟然是阿黄,阿黄是朱振宇野生的一只狗,很标致聪明的金毛,当年还是余燕在金沙市买了送过来的,宠物不能坐火车,刚拿驾照的她硬是偷偷开着父亲的车,和朱振宇一起跑了两百多千米送来,他的父母如获珍宝,把阿黄当孩子一样养着。

不晓得甚么时候,天空竟然下起了蒙蒙细雨,余燕出门的时候健忘了带伞,她也懒得折归去了,就那样在细雨里走着,这里的巷子,她太熟谙了,到处都有曾经走过的气味。

余燕有些难堪,她和朱振宇早已经井水不犯河水了,已经几年了,相互不再联络。

筱雨转头:“妈妈,我们每天也走好多好多的路,下次你也给我挂一个零食袋在脖子上好吗,呜呜,筱雨现在就饿了。”

细雨已经把青石板路淋湿,色彩变成了灰玄色,走在上面有点滑,没有声音,巷子两边是古朴的红墙,上面爬满了碧绿的登山虎,雨水落在上面,晶莹剔透。

接下来,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又是一顿唏嘘,相互泪眼相望。最后终究安静了些,余燕问到:“小旭现在如何样了?”

暑假,朱振宇第一次带余燕回故乡,那是余燕第一次来到黑井古镇,一下子就被它的古朴和安好所吸引,他的父母和亲戚非常热忱,当时,朱小旭还在上初中,羞怯,躲门背后对哥哥带返来的标致女朋友笑,充满了猎奇。

大二放学期,余燕和朱振宇如胶似漆,当时候朱振宇已经毕业,进入金钢事情,在金钢部属的一家科技公司当法度员,他学计算机专业,大志壮志,发愤要干出一番奇迹来。

余燕笑靥如花,把她拉了出来,很快,两个女孩子就成为了朋友。朱振宇带余燕去自家果园摘石榴,菜地里摘菜,去古盐坊做盐,小旭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前面。她说和燕姐姐在一起玩特别高兴。

记得山上,有好几座寺庙,最大那座要数山顶的飞来寺了,从山脚下往上爬,需求一个多小时,每次来黑井,朱振宇都会一大早拉着余燕爬到飞来寺看日出,他会躲寺庙的门背后俄然吻她,余燕说他轻渎了神明,常常会推开他跑出去,俯瞰全部小镇的全貌,在薄薄的晨雾中安好而宁静,龙川江蜿蜿蜒蜒,奔腾着流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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