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从没买过,”我还是答复了他的题目,“不过现在我有了,我让《华尔街日报》给我买了台Fat Mac[2]。”我压服纽约总部的同事给我买了台苹果电脑,我奉告他们如果要让我报导苹果公司,我就得熟谙苹果最新的机型。“我用了几周,到目前为止,比起IBM,我更喜好苹果。”
固然他答复题目时避重就轻,通报出的信息也未几,但是乔布斯本人非常有气场。他透暴露的激烈自傲让我不得不当真聆听他说的每一个字。他答复题目时字斟句酌,即便是答复料想以外的题目也是如此。25年后,在他的悲悼会上,乔布斯的老婆劳伦证明了他从非长年青的时候,就具有“成熟的审美层次”。从他的答复里,能听出他对于自我判定和层次的自傲,并且在全部访谈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他始终在摸索我是否能够心领神会,是否能够了解他之前所做的事和将要在NeXT做的事有甚么特别之处。厥后我认识到,乔布斯之以是不断地摸索,是因为他要确保每一篇关于他和他公司的文章都能够达到贰心目中的质量标准。乔布斯目前所处的人生阶段让他以为本身能够代替任何一小我、胜任任何一份事情,并且比本来的人干得更超卓,当然他的这类态度让部下员工苦不堪言。
可这里看上去不像是工厂。他是本身出资呢,还是已经找好投资方了?他卖掉了统统的苹果股票,只留了一股,约莫拿到了7 000万美圆,但这些钱还远远不敷实现他的野心。聊着聊着,他会俄然跑题,谈到完整出乎料想的话题。他边聊边喝装在啤酒杯里、冒着热气的白开水。他解释道,某天茶叶喝完了,他俄然想到喝白开水也不错,他说道,“喝白开水也能让人安静。”终究,他又把话题拉了返来:高档教诲界需求更好的电脑,只要NeXT才气出产更好的电脑。
此次采访是我和乔布斯的第一次比武,没有产出任何专题报导,我们之间的比武与构和还将持续25年。与绝大多数记者和被采访工具之间的干系一样,我和乔布斯之以是能保持如许的干系,是因为我们身上都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我能够在《华尔街日报》上撰写封面报导,以后我又为《财产》杂志事情,能够在《财产》杂志上撰写封面报导;而他的故事让读者非常沉迷,我想要抢占先机,比其他记者更快、更好地将他的故事带给读者。乔布斯想让我写他的新产品,而我的读者对他本人也很感兴趣。他想要让我描画出产品的精美设想与巧夺天工,而我更想发掘产品背后的故事,阐发公司在合作中的起起伏伏。我俩的互动就像是一场买卖,我们都但愿利用对方签订无益于本身的和谈。偶然候,我感觉本身和乔布斯是打桥牌的队友,偶然候又感觉本身被骗了,手里拿着一副烂牌。乔布斯常常让我感觉他胜我一筹,固然偶然候这并不是究竟。
公司正在和斯坦福大学和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合作,这两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学院名声在外。“这两所大学会是我们的第一批客户。”
提到这些初期的操纵体系和合作敌手的产品,他终究来了精力。“你为甚么没有买Apple II(第二代苹果电脑)呢?”
好题目,但是……为甚么我会答应这个家伙向我发问呢?
有一次,他叫我去听他吹嘘如何压服罗斯·佩罗(Ross Perot)向NeXT投资了2 000万美圆。大要上看,佩罗投资乔布斯的公司非常不公道,佩罗是一名爱国的水兵老兵,剃着平头,温文尔雅,乔布斯倒是个喜好光着脚的素食主义嬉皮士,并且不喜好用除臭剂。但是,我比较体味史蒂夫,也采访过佩罗几次,我晓得他们俩实在非常类似,都是另类而又抱负主义的自学成才之人。我奉告史蒂夫,他绝对应当去达拉斯电子数据体系公司(Electronic Data Systems)总部拜访一下佩罗,即便不为别的,也应当去看看办公大楼的车道两边摆设的老鹰雕塑和美国国旗,那些都是佩罗的保藏。史蒂夫笑了,眨了眨眼说道:“去过了,也见地过了。”他问我是不是感觉他疯了,竟然会喜好佩罗如许的人。“任何人见过他今后,如何能够不产生一点好感呢?”我答道,“他很风趣。”史蒂夫笑了笑表示同意,还弥补道:“说实话,我感觉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