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炭赤红,热力还在持续蒸腾,明晃晃的火光衬托着金大师长满皱纹的脸;映托着小江小巧的面庞,因为长年待在厨房烟熏火燎,她的皮肤已经略显粗糙;属唐墨的面庞最显光滑,白白嫩嫩的仿佛永久都晒不黑的脸颊。但是此时现在,没有人去在乎这些,统统人的重视力都紧紧地盯在那只扭转着的烤兔身上。
仿佛是忘了白日的颓废,唐墨一小我悄悄地蹲鄙人风口处,忘我地贪婪地呼吸着被夜风吹过来的香味,让本就饥肠辘辘的躯体更加抗议起来,“空城计”唱歌不断。固然还不能吃,但是闻闻香味也能够获得极大的满足,城里的烧烤摊技术太差,与徒弟的技艺可相差十万八千里。
仓促的洗了手以后,再回到餐桌边时,发明徒弟,已经把整只烤兔拆成很多小块,为了不让油脂汤汁流到桌子上去,而影响利用寿命和表面,底下垫了厚厚的一层树叶,如许做也是制止今后它浓烈的气味吸引来蚂蚁虫豸,引来不需求的费事和滋扰。
等候是痛苦的、冗长的,但是时候换来的是浓烈的肉香,另有唐墨越流越长的口水。终究,唐墨看到徒弟大手一抬,被烤地金黄喷香的烤兔终究被他撤下架子,听到了他最想听到的话“成了!”
如果说非要付与它甚么意义的话,那就是必然要报那一脚“兔子蹬鹰”之仇,但是人不该该记着那么多仇恨不是吗?好好吃烤兔就好了嘛,干吗要这么庞大?
唐墨又做了个深呼吸,用力的吸了一下鼻子,问道:徒弟,都一个小时畴昔啦,烤兔子好了吗?能够吃了吗?我肚子都凸起下去啦。”一边问着,一条细细的丝线已经悄悄从嘴角滑落,在亮红的火光下一闪一闪的。
唐墨蹭地一下站起来了,看着徒弟手里黄灿灿亮晶晶的烤全兔,口里的口水再也按捺不住,如决堤一样奔涌而出,逼得他不竭地狂咽口水。
烤兔被移到餐桌上,在三支火把的照亮下,唐墨看得更加清楚,天呐,如何会有这么诱人的色采!如何会有这么香的香味!如何会有这么强大的视觉打击!在这只近乎完美的烤全兔面前,唐墨俄然间感受,第一天吃的叫花鸡,的确是弱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