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超想了想,说道:
只是一向忙着熬糖卖糖,还要上山下田,就错过了采菱角的最好时候。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碰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恰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顾。”
唉,上天如何就这么不公允,人家不但长得好,力量怎地也这么大!明显看起来就一弱质纤纤的美少年,怎地手劲如此之大,也没见有多发财的肱二头肌啊。
苟超自打穿越以来,每天都跟温饱作战,至于私糊口上面的享用,还没来得及改革。
没想到人家底子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宝贵外相翎羽的店铺。
苟超一边翻搅糖稀,一边又昂首叮咛道:
要按苟超的思惟,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期间又不像后代,野生资本希少,消耗者大多崇尚野味。
张小四长得就一毛毛躁躁的大男孩,且为人如烈火般,又打动又仗义,不但技艺了得还射猎俱佳。
泛红的菱角拿在手里,左看右看还真像大话西游里牛魔王头上的大角。苟超摸索地吃了一个,发明和栗子有些像。
几人用饭时,要么是蹲在当作桌子的大石头旁,要么就捡个石块儿坐坐,桌椅板凳是一概没有。
本身还颠颠的帮人筹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手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地步,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之前苟超还很为白山子担忧,无依无靠的一小我流落到此,又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都不晓得他要如何挨下去。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整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标致尾翎,还在内心吐槽了一起山鸡的肥大身板。
嗯,老菱配脆藕,看来本身又能够开辟新菜式了。
狗蛋也就是这具身材的原仆人,那也是自小做农活长大的,颠末苟超几个月的保养,身板已经非常不错,固然看着还是瘦,但很有些干巴力量。可与白山子一比,就远远不如了。
院中只余白、苟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谈天声配着大黑小黑的哼哼声,伴跟着麦芽糖的清甜香气,逐步进入喧闹的深夜。
昨个碰上童大壮一家,发明虎妞和童娘子采了好些乌黑的菱角,才晓得这东西已经老了。
白山子这回又打了两只野兔并三只竹鼠,还攒了两副蛇胆。
固然只要一把本身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很多野物。不但自家改良了糊口,多吃了几次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很多银钱。
不过,因一向以来买卖都不错,少年办事也大气起来,不再一罐一罐的上货,这几次都是两三罐的订货。
苟超是纯粹的东北人,别说采藕,二十来年的人生中,吃藕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他打猎的伎俩和张小四很不一样。
已经吃过很多次的麦芽糖了,加上这好吃的糖糖能换好多好多铜钱,以是二蛋这个小吃货早就不像当初那样一向守在灶边了。
苟超再次吐槽了一遍本身的小矮个。
可又听童娘子先容了老菱的吃法,且这时候的菱角更易储存,就想着后天必然抽时候去学学采菱角。
这时候用饭的恐怕也就苟超一家了。大多数村里人已经规复了两餐制,而极少部分的实施三餐的人家也都赶在太阳落山前吃晚餐。
想想力壮如牛的张小四,再瞻仰瞻仰白山子,莫非正应了那句名言――身大力不亏!
白山子看着回身去熬糖的苟超,思考了一番,说道:
“恰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苟超这阵子一向忙着赢利,晓得菱角这回事还是前些日子,二蛋班里的小瘦子给他嫩菱当零嘴,才晓得另有这么一种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