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苟超还很为白山子担忧,无依无靠的一小我流落到此,又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都不晓得他要如何挨下去。
本身还颠颠的帮人筹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手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地步,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可儿总要入乡顺俗,何况还是多两种粮食的大事,天灾年份没准能够拯救呢。
白山子这回又打了两只野兔并三只竹鼠,还攒了两副蛇胆。
苟超这阵子一向忙着赢利,晓得菱角这回事还是前些日子,二蛋班里的小瘦子给他嫩菱当零嘴,才晓得另有这么一种作物。
张小四长得就一毛毛躁躁的大男孩,且为人如烈火般,又打动又仗义,不但技艺了得还射猎俱佳。
苟超是纯粹的东北人,别说采藕,二十来年的人生中,吃藕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可惜,兵器不给力,手工打制的竹箭不像钢铁利刃那么又穿透力,白山子空有神弓手的本领,两只竹箭都从眼眶滑进了颈子里,破脖而出……
要按苟超的思惟,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期间又不像后代,野生资本希少,消耗者大多崇尚野味。
苟超倒不怕白山子找不到讨论人,那次两人去县城,专门给他做了先容,就怕本身哪天脱不开身,还得让白山子帮手送货。
可他打猎时更像一个纯粹的猎人,弓箭多用来防身,收成多数来自于寻觅植物踪迹而设下的圈套。
这不,此次就用上了。
固然只要一把本身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很多野物。不但自家改良了糊口,多吃了几次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很多银钱。
“恰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玉轮更加的圆润了,温和的月光打在白山子身上,使得他□□在外的肌肤出现莹白的光晕。
“也好,那明个你就去吧。我头午碰到了童大叔,他明天也去卖野物,恰好你俩同路,也有个照顾。”
可他打猎却热血很多,向来都是一箭毙命不留活口。此次估计是接收了经验,想要多卖些铜钱,两只兔子俱是穿眼而亡。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整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标致尾翎,还在内心吐槽了一起山鸡的肥大身板。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想想力壮如牛的张小四,再瞻仰瞻仰白山子,莫非正应了那句名言――身大力不亏!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谙的多。
可又听童娘子先容了老菱的吃法,且这时候的菱角更易储存,就想着后天必然抽时候去学学采菱角。
而白山子就如潭水普通,除了和本身比较话多外,大多时候都安温馨静,用当代的描述词来讲,就是比较高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