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城门口,两排一共六个兵士举头站立,手中握着约莫2米长的长矛,腰间配着双手长剑,身上披着半身的锁链甲,胸前佩带着一个遨游雄鹰的徽章。
取出一枚银币,直接丢给了少年:“有多的你就留着吧。”
罗纳德的打扮如何也和军官扯不上干系,那明显就是佣兵了。
不晓得本身被一个看大门的浅显兵士给讹诈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这但是入城税的五倍了!”络腮胡抛了抛手中的银币,对劲的说道:“今晚我宴客,我们去喝两杯……至于这个家伙是干甚么的,我才不体贴,归正出了事有城内的守备队措置,我们这些看大门的就别给本身找费事了。”
而因为这一特性,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此时,天气微亮,罗纳德走在街道上,便已经看到了很多身穿各式铠甲,佩带各式兵器的壮汉呈现在街道上。
少年还是是拘束的很。
“住十天,算你九个铜币一天,剩下的十个铜币能够折成一顿饭钱。”老头捏起了银币吹了一下,然后放在耳边听着。
以是大部分的佣兵脾气都不如何好,平凡人可不肯意等闲的获咎他们,就算不会被杀那么可骇,但是被揍一顿也是没处所说理去。
站在窗口,内里传来叮叮铛铛的打铁声……这间房刚好和路劈面的铁匠铺的正劈面。
仿佛是银币的成分还不错,老头对劲的点了点头:“臭小子,快点过来带客人去房间歇息,然后筹办一点吃的送出来。”老头朝着门口正在打扫卫生的少年小厮说道。
“你真的不记得?”阿谁留着络腮胡的兵士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都给我来一点吧,不过要热的。”罗纳德转过身,独自将身上的锁链甲脱掉,丢到一旁的椅子上:“再去给我筹办一套洁净的衣服,我不要穿过的,直接出去给我买新的。”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柜台前面,一个身材魁伟,挺着啤酒肚的老头正用手臂支着下巴昏昏欲睡。
“不记得就对了,这小我底子就不是打猎队的人,也不晓得是从那里冒出来的。”络腮胡兵士伸手抢过银币说道:“要不是我晓得他不是打猎队的,我会跟他要一个银币的入城税吗?”
以是,格雷戈里内长年占有着大量的佣兵和佣兵团。
家具天然算不上是甚么上等货品,但是却打扫的很洁净,窗户敞开通风,房间内里没有任何的异味。
格雷戈里的地板是青条石铺成的,门路还算是宽广,但是两侧的房屋漫衍并不松散,很多屋子的门檐几近都盖到了门路中间,这也导致门路看起来有类别样的糊口力息。
穿过了几条街道,罗纳德看到了一间旅店,旅店高低三层,占空中积不小,门口打扫的非常的洁净,正有一个小厮端着一盆净水往门口的青石路上用手倾泻着。
“开一间上等的。”
“这边请。”
“上等房,十个铜币一天,你要开多久?”
“打猎队?”兵士看了罗纳德一眼,特别是他背上挂着的那把双手大剑,脸上暴露一丝惊奇:“入城要交纳过盘费。”
走出来打量了一下,床单洁白,洁净,铺得整整齐齐的,固然昨夜下了一早晨的暴雨,但是床单却涓滴没有潮湿的陈迹。
“都有甚么?”
看着这些人或是志对劲满,或是迷含混糊,乃至是撑着宿醉未醒的身材从一栋栋房屋内走出来,罗纳德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来到异界的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