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匪徒系统 > 第十二章:格雷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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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房间挺宽广的,内里摆着一张双人床,一张木制长桌,两把椅子,另有一个衣柜。

城墙依河而建,以不法则的形状盘绕起来,通体由石头砌成,高约5米,城墙上面有着身穿盔甲的兵士手,持长矛或旗号站立。

固然罗纳德昨晚淋了一夜的大雨,身上早已经湿透,看起来非常狼狈,但是他身上的锁链甲和背上挂着的大剑倒是一个很好的招牌。

不过旅店门口正在洒水的年青小厮却仿佛已经风俗了这统统,涓滴没有暴露不满的神采,仿佛统统都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格雷戈里的地板是青条石铺成的,门路还算是宽广,但是两侧的房屋漫衍并不松散,很多屋子的门檐几近都盖到了门路中间,这也导致门路看起来有类别样的糊口力息。

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兵士抬手拦下了罗纳德问道。

“队长高超!”

“住十天,算你九个铜币一天,剩下的十个铜币能够折成一顿饭钱。”老头捏起了银币吹了一下,然后放在耳边听着。

“你真的不记得?”阿谁留着络腮胡的兵士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站在窗口,内里传来叮叮铛铛的打铁声……这间房刚好和路劈面的铁匠铺的正劈面。

常日里各个商会的车队来往不断,特别是每年春季末和夏季初的两个时候段,恰是各个商会大肆收买毛皮的黄金时候。

而因为这一特性,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真的不记得,他背上的双手大剑这么显眼,我如果见过的话必定有印象的。”

身边的兵士竖起了拇指,佩服的说道。

当罗纳德进城以后,中间的兵士低声问道:“队长,格雷戈里只要那几支打猎队,我如何不记得有这么一小我?”

门口阿谁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厮快步跑了过来,内疚一笑,站在罗纳德中间微微躬身,态度恭敬。

“帮我开一间房。”罗纳德走到柜台,伸手敲击了两下台面。

而商会车队运送货色,最需求的是甚么呢?

不晓得本身被一个看大门的浅显兵士给讹诈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罗纳德摆了摆手:“没有干系,就这间吧。”

“我是打猎队的,刚从迷雾丛林返来。”罗纳德站在那边,神采安静的说道。

酒馆、旅店、妓寮……都是这些人早晨留宿的处所。

旅店内的空间挺大,大厅内摆了七八张圆木桌,和二十多张椅子,不过这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坐在那边。

“站住,干甚么的?”

“上等房,十个铜币一天,你要开多久?”

罗纳德一言不发,独自走了出来。

“不记得就对了,这小我底子就不是打猎队的人,也不晓得是从那里冒出来的。”络腮胡兵士伸手抢过银币说道:“要不是我晓得他不是打猎队的,我会跟他要一个银币的入城税吗?”

“打猎队?”兵士看了罗纳德一眼,特别是他背上挂着的那把双手大剑,脸上暴露一丝惊奇:“入城要交纳过盘费。”

不过对于浅显人而言,佣兵要比军官更难服侍。

因为军官有很多都有贵族的背景,大多非常重视礼节,就算是布衣在军队内里熬出了头,在军队规律的束缚下也有着必然的自律性。而佣兵则不然,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存在,明天生,明天死,实在是在普通不过了。

归正罗纳德刚来这个天下,对很多事情都还一无所知,倒不如在个城镇多歇息几天,也能够趁机多体味一些所需求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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