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打猎队的,刚从迷雾丛林返来。”罗纳德站在那边,神采安静的说道。
罗纳德愣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这几个全部武装的兵士,从衣服里取出了一枚银币丢了畴昔。
“这但是入城税的五倍了!”络腮胡抛了抛手中的银币,对劲的说道:“今晚我宴客,我们去喝两杯……至于这个家伙是干甚么的,我才不体贴,归正出了事有城内的守备队措置,我们这些看大门的就别给本身找费事了。”
而因为这一特性,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罗纳德一言不发,独自走了出来。
小镇美满是宿世电影中,中世纪期间的气势。
常日里各个商会的车队来往不断,特别是每年春季末和夏季初的两个时候段,恰是各个商会大肆收买毛皮的黄金时候。
此时,天气微亮,罗纳德走在街道上,便已经看到了很多身穿各式铠甲,佩带各式兵器的壮汉呈现在街道上。
家具天然算不上是甚么上等货品,但是却打扫的很洁净,窗户敞开通风,房间内里没有任何的异味。
“旅店和铁匠铺子做邻居?成心机……铁匠铺每天这么早就干活,旅店的客人要如何歇息?”罗纳德神采古怪的看着这一幕。
房间挺宽广的,内里摆着一张双人床,一张木制长桌,两把椅子,另有一个衣柜。
少年还是是拘束的很。
取出一枚银币,直接丢给了少年:“有多的你就留着吧。”
雨水终究停了,罗纳德冒着大雨走了一夜,跟着夜色加深,田野能够说是乌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老杰克整天打铁,的确是吵了一些,不过关上窗户就好很多了,这间房的隔音结果还是不错的。”少年有些拘束的解释道。
不是用来办理的财帛,也不是健壮可靠的马车,而是……佣兵!
“站住,干甚么的?”
不晓得本身被一个看大门的浅显兵士给讹诈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因为军官有很多都有贵族的背景,大多非常重视礼节,就算是布衣在军队内里熬出了头,在军队规律的束缚下也有着必然的自律性。而佣兵则不然,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存在,明天生,明天死,实在是在普通不过了。
“你真的不记得?”阿谁留着络腮胡的兵士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归正罗纳德刚来这个天下,对很多事情都还一无所知,倒不如在个城镇多歇息几天,也能够趁机多体味一些所需求的知识。
走出来打量了一下,床单洁白,洁净,铺得整整齐齐的,固然昨夜下了一早晨的暴雨,但是床单却涓滴没有潮湿的陈迹。
罗纳德发明,这个天下的人仿佛体格都挺结实,除了一些小孩子和少年,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有着一副强健的体格,很少见到那些体格肥胖的男人。
穿过了几条街道,罗纳德看到了一间旅店,旅店高低三层,占空中积不小,门口打扫的非常的洁净,正有一个小厮端着一盆净水往门口的青石路上用手倾泻着。
以是,格雷戈里内长年占有着大量的佣兵和佣兵团。
“这边请。”
不过对于浅显人而言,佣兵要比军官更难服侍。
“队长高超!”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另有一些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