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乾喃喃自语,话语之间充满了豪杰气短的不甘和遗恨。
这十几年之间,他从一个新兵变成了特种大队的队长。他的萍踪遍及环球统统伤害的处所,从东南亚的湄公河,到巴以抵触的火线阵地,从亚马逊雨林,到索马里海湾。他经历了无数的伤害,也见过了太多的捐躯。和他一起插手特训的特种兵退伍的退伍,捐躯的捐躯,现在只剩下他一小我。
一旦有了这个信心,程乾一下子像是脱胎换骨了普通,整小我都精力起来了。他开端思虑起本身究竟该如何克服面前的窘境。而首要的题目,就是如何能不被饿死。
现在程乾全部武装的走在密林当中,前面跟着几个新兵。他转头看向这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他不晓得,十年以后,这一批人还能剩下多少。这是他要交给他们的最后一课,他们的目标是全歼东南亚的一个小团伙,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任务,完成了这个任务,他就名誉的退役了。
一晃就是十几年畴昔了,程乾也三十多岁了。
而这蛇血此时正顺着剑柄,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
程乾靠在石壁之上,右手抓住左手的手腕猛的一拉,紧接着又猛的一折,只听到“咔咔”的两声脆响,手臂就被接了归去。他早就发明左臂没有断,只是脱臼罢了。但是,他方才有些心灰意冷,以是也就不去管这手臂,现在程乾又重新有了求生之心,当然要第一时候先把左臂接返来。
“不,我不能死,我不甘心。”
他们本来已经全歼了仇敌,可谁能想到司职偷袭手的新兵一枪打歪了,固然打掉了的半个身子,却给他留了一口气,让他有机遇在程乾放松的时候扣动了扳机。
程乾越想越感觉活力,右手一下一下的砸向空中,动员着全部身躯也不断的颤抖。这一动不要紧,几处骨头的断裂之处不竭的摩擦,紧接着他便感到一阵阵钻心的痛。这痛苦突然来临,反而让因为宿世和现在的庞大落差而堕入癫狂的程乾复苏了过来。
这十几年,他送走了本身的父母,同时,因为事情的启事,他没有结婚,天然也没有孩子,活活的过成了孤家寡人。他的下属体味到了他的环境,决定让他退伍改行,而在这之前,他另有最后一项任务――――把部下这一批新兵带出来。
他也如愿以偿的被登科了。
“草,还不如当时就死了算了,也算是为国献身,一颗枪弹,一了百了。现在穿超出来,反而是这副模样,真是TM的生不如死。”
“宿世我能从一个山村小子成为兵中之王,这一世,我也要用这具残躯成为人中之王,仙中之王。”
他的伎俩老道,一看就晓得是练过的。
“好好读书,走出大山去。”
本来程乾喝的不是水,而是面前这青玄蛇的蛇血。
他不由得回想起本身的宿世。
程乾看着面前的青玄蛇,心中悄悄的策画。这蛇固然怪,但说到底还是蛇的一种,肉必定是能够吃的,何况他方才无认识之时喝了蛇血,除了口中有些淡淡地腥味以外,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感到甚么其他的反应,这就申明蛇身是无毒的。
从小学开端,程乾就年年拿三好门生的奖状。上了初中,高中今后,更是奖学金不竭。能够这么说,程乾几近完整仰仗着小我的尽力,没如何动家里的钱,就读到了大学。他的高考成绩很好,好到海内任何的大学都能够随便的遴选,程乾也想过要不要去那国民气中两所最好的大学,但思考再三,看着父亲那乌黑的面庞和粗糙的充满老茧的双手,他终究还是在志愿上添了一所军校,只添了这一所军校。
前面的事很狗血,天有不测风云,程乾被临死之前的一枪打中了脑袋,捐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