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乾的身材很好,他身高一米八五,身材魁伟,长年的农活下来,不但没有累垮他,反而让他的肌肉变的紧实,力量也超越凡人。以是,他在大二的时候就因为身材本质的优良,加上各项课程名列前茅而被挑了出来,成为了一名名誉的特种兵兵士。经历了一年的特训,当他的同期校友还在上大四的时候,他已经全部武装的呈现在了东南亚的密林当中。
前面的事很狗血,天有不测风云,程乾被临死之前的一枪打中了脑袋,捐躯了。
程乾喃喃自语,话语之间充满了豪杰气短的不甘和遗恨。
这十几年,他送走了本身的父母,同时,因为事情的启事,他没有结婚,天然也没有孩子,活活的过成了孤家寡人。他的下属体味到了他的环境,决定让他退伍改行,而在这之前,他另有最后一项任务――――把部下这一批新兵带出来。
想想本身的捐躯,程乾感到非常的憋屈。
“草,还不如当时就死了算了,也算是为国献身,一颗枪弹,一了百了。现在穿超出来,反而是这副模样,真是TM的生不如死。”
而这蛇血此时正顺着剑柄,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
一旦有了这个信心,程乾一下子像是脱胎换骨了普通,整小我都精力起来了。他开端思虑起本身究竟该如何克服面前的窘境。而首要的题目,就是如何能不被饿死。
他也如愿以偿的被登科了。
程乾靠在石壁之上,右手抓住左手的手腕猛的一拉,紧接着又猛的一折,只听到“咔咔”的两声脆响,手臂就被接了归去。他早就发明左臂没有断,只是脱臼罢了。但是,他方才有些心灰意冷,以是也就不去管这手臂,现在程乾又重新有了求生之心,当然要第一时候先把左臂接返来。
程乾右手猛一用力,左腿顺势一带,整小我向前面挪动了一点,把本身的上半身靠在山洞一侧的石壁上。他深深的喘了几口气,看看本身残破的身躯,心中没由来的悄悄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