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不懂!”小叶孤城暴露一个委曲的眼神,
白发老婆婆坐在云鹤中间,她冲叶孤城投去一个赞美的目光,这小伙子真不赖,又无能,又勤奋,又浑厚,脾气也好,可惜是个男娃,如果个女娃,配她家孙子云鹤方才好。
“另有,叔叔奉告你,做功德的不必然是好人,做好事的必然是好人,世道险恶,民气不古,切莫被表象所迷!哎!算了,我这话太通俗了!你就当叔叔放了个屁吧!”叔叔叹了一口气。
此时已近中午,厨房里飘出阵阵香味。
看着满桌的美食好菜,叶孤城暴露一个微不成察的憨笑!
他的身材也越来越结实,只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量,偶然,一提气,竟能从地下跳到树上。
叶孤城的父母育有七子一女,作为最小的儿子,叶孤城并没有享用所谓的宠嬖,相反,因为家道贫寒,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个承担,叶孤城平生下来,就遭到父母的埋汰。
自此,每到饭点,鬼医云鹤就盯着叶孤城看两眼,然后,叶孤城就见机的穿上围裙,掂起勺子,往厨房走去。
一副冰冷的表面下,却有一颗酷爱美食的炽热的心。
但是,自从叶孤城进入厨房,为他们端出一道烧茄子后,沐童对他的印象大为窜改。
酱卤牛肉,粉蒸排骨,清炖狮子头,红烧鸡翅,麻婆豆腐,醋溜白菜,鲫鱼豆腐汤,六菜一汤,荤素搭配,相称完美!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就连鬼医云鹤吃了叶孤城做的饭菜后,也沉默了好久。。。
一年以后,叔叔又交给了他一个新任务,烧鸡,烤兔,外带酿酒。
他父母到底还是有点知己的,他们一合计,这孩子不好赡养,干脆,将他送到四周的寺庙里,任他自生自灭了。
沐童舔了舔嘴角,好香啊!看来,明天中午又有好吃的了!
到时候,等钟姐姐一醒来,她便能够活蹦乱跳了。
光阴长了,他发明了叔叔的一个小奥妙,叔叔竟然喝酒吃肉,当然,这个奥妙还是叔叔用心透漏给他的。
庙里虽是一些素斋素饭,叶孤城却吃的非常苦涩。
闲暇时候,叔叔还教他练习技艺,除此以外,他还要为叔叔做饭炒菜。
叔叔常日里喜好修修花剪剪草,偶尔打扫一下寺庙,或者去庙里的藏经阁看看书,叶孤城则整日跟在叔叔前面,做一个冷静无闻的小尾巴。
自从叶孤城开端掌勺后,鬼医云鹤大人的饭量就一每天往上增加。
光阴久了,他竟然喜好上做菜了,公然,风俗是一件可骇的事情,他的厨艺,也一每天突飞大进!
转眼过了半年,叶孤城竟然长膘了,他看着本身肚子上的小肥肉,感觉非常别致,用小手戳了戳,竟然另有弹性,那一刹时,他暴露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笑容。。。
冰脸修罗叶孤城,有一门独门技术,炒菜!并且,他的程度可媲美宫里的御厨。
一个孺子正在院里炖汤药,他拿着小扇子,悄悄的扇着炉火,模样非常当真。
他十六岁的时候,回过一次红斋寺,叔叔却早已不在寺里了,方丈说他云游四海去了。
叶孤城最后看了一眼红斋寺,然后,转头向山下走去。。。
不但如此,叶孤城还主动的劈柴,刷锅,担水,有活就做,虽不苟谈笑,倒是个实心眼的人。
到了六岁的时候,叶孤城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
厨房里站着一名黑衣劲装男人,矗立的背影,古铜色的肌肤,他的衣袖高高撸起,暴露雄浑有力的肌肉,一只铮亮的铲子在他手上来回翻转,那架式,一看就是大厨。
从那天起,他每天上山捉鸡追兔,野鸡跑的缓慢,他不断的加快速率,厥后,越跑越快,身子也越来越轻,野兔非常奸刁,他整日里追逐野兔,光阴长了,竟能猜出它们的洞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