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干系,听不懂就算了,不过,你既然晓得了叔叔的奥妙,总得为叔叔做些甚么吧!”叔叔暴露一个滑头的笑容。
自那今后,叔叔再也不去内里买烧鸡了。。。
渐渐的,叶孤城烤的烧鸡越来越好,外焦里嫩,酥香软滑,肥而不腻,咸鲜入味。
自此,每到饭点,鬼医云鹤就盯着叶孤城看两眼,然后,叶孤城就见机的穿上围裙,掂起勺子,往厨房走去。
“另有,叔叔奉告你,做功德的不必然是好人,做好事的必然是好人,世道险恶,民气不古,切莫被表象所迷!哎!算了,我这话太通俗了!你就当叔叔放了个屁吧!”叔叔叹了一口气。
“从明天起,你跟着我去山上捉野味!”
叔叔常日里喜好修修花剪剪草,偶尔打扫一下寺庙,或者去庙里的藏经阁看看书,叶孤城则整日跟在叔叔前面,做一个冷静无闻的小尾巴。
但是,自从叶孤城进入厨房,为他们端出一道烧茄子后,沐童对他的印象大为窜改。
光阴久了,他竟然喜好上做菜了,公然,风俗是一件可骇的事情,他的厨艺,也一每天突飞大进!
此时已近中午,厨房里飘出阵阵香味。
闲暇时候,叔叔还教他练习技艺,除此以外,他还要为叔叔做饭炒菜。
沐童舔了舔嘴角,好香啊!看来,明天中午又有好吃的了!
“那。。。那你如何是秃顶啊?”小叶孤城磕磕巴巴的说道,他看着叔叔的大秃顶,满脸都是疑问。
自从叶孤城开端掌勺后,鬼医云鹤大人的饭量就一每天往上增加。
从那天起,他每天上山捉鸡追兔,野鸡跑的缓慢,他不断的加快速率,厥后,越跑越快,身子也越来越轻,野兔非常奸刁,他整日里追逐野兔,光阴长了,竟能猜出它们的洞窟。
庙里虽是一些素斋素饭,叶孤城却吃的非常苦涩。
“小傻瓜,剃秃顶的就是和尚吗?住在寺庙里的就是削发人吗?你还小,表象与本相偶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叔叔又拍了拍叶孤城的小脑袋瓜。
他的身材也越来越结实,只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量,偶然,一提气,竟能从地下跳到树上。
总之,一桌人吃的不亦乐乎,饭后,沐童摸了摸本身的小肚子,有点像小西瓜啊!比来,本身仿佛越来越能吃了!
三天过后,钟尺素还是在昏睡,云鹤在研磨药材,他昨日上山采了一些接骨草和通筋草,将这些草药磨碎后,敷在钟姐姐身上,便可觉得钟姐姐生骨续筋。
话说,这门技术是如何练就的呢,说来话长,这要从十七年前提及,当时,叶孤城还是一个六岁的孩童。。。
一副冰冷的表面下,却有一颗酷爱美食的炽热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