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贞最后问了一个题目,为甚么如此紧急的部分,会放心交给本身这么个行伍出身的大老粗?对此,李诚中笑着做了解释,不过三条罢了:其一,李茂贞为岐王年久,家财巨富,相较而言,不太轻易为了财帛而迟误职责;其二,李茂贞是大老粗,反而不轻易被文官体系这个大染缸所腐蚀;最后,国度轨制只要完美,实在谁当御史大夫都一样。
如许的答复很直白,让李茂贞面皮稍红,不过却也就此安下心来。李诚中又奉告李茂贞两条原则:不成以公器而结私利――这是御史台查案的最首要标准、只可查劾而不成讯断――鉴定案子必须由大理寺来完成。
比如卖力纠察中心官员的侍御史,少则十数人、多则数十人,相互间都是平级的,可独立展开纠劾事情,你管不了我,我也管不到你。一样的案子,张御史不想管,那么另有王御史,王御史管的时候感觉困难搞不下去了,另有李御史持续尽力,乃至很多严峻的案子,会有多个御史在同时接办,或是结合调查,或是独立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