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南郊野,有一座陈旧不堪的小酒馆。
吴凡摇了点头,将碗中酒水一饮而尽,打了个饱嗝,酒意上来,自嘲般笑道:“是啊,是中了张智难埋伏,并且兵力不及……我们觉得他孤身一人,定妙手到擒来,便傻傻地前去抓他,谁知……谁知……”
眼镜男人面色阴沉,收回狗普通的低吠之声,说道:“你这把年纪,也美意义腆着脸自称我老婆?我但是二十出头的大好韶华,如何也要找个妙龄少女方才恰好合适,哪有空在你这千大哥妖身上华侈时候。”
虞姬毫不动气,还是面带浅笑,说道:“如何啦?我看上你了,偏要老牛吃嫩草。你不对劲,大可一逃了之。归正你仙体已成,我要追也追不上你。可你始终不急不慢地赶路,说实话,你是不是对我也有些意义?”
那男人叫来老板,点了一番酒菜,随即瞪着眼睛,向那女子说道:“虞姬,你是不是闲得发慌,干吗一向要跟着我,害得我一起上打发了无数登徒子,老色狼,采花贼,疯酒鬼,几乎毁我信誉,再造杀孽。”
“张智难?便是迩来申明鹊起的‘小武侯’张智难?他不是我们同路人么?如何会进犯张献忠与李自成?”林霁峰皱眉问道。
林霁峰猜疑地看了他一眼,还觉得他酒劲发作,当下也不在乎,无法地笑了笑,持续细细聆听隔壁伉俪拌嘴。
林霁峰闻言,大惊失容,从板凳上一跃而起,厉声道:“吴凡,你疯了不成!你再不照实交代,我便以妖言惑众,扰乱军心之罪将你论处。”
眼镜男人两眼一翻,别过甚去,不再言语,既不否定,也不必定。
眼镜男人踟躇道:“我体贴的不是这个,我传闻那巨龙高涨之时周身紫气环绕,好似霞光万丈。还模糊有惊雷之声,莫非……”
林霁峰见他神情,晓得他定有难言之隐,因而不再在此话题上纠结,转换话题问道:“那张献忠与李自成是如何输的?中了埋伏?被人出售?还是兵力不及?”
众将士一见那女子,顿时面前一亮,只见那女子未施粉黛,但肤如凝脂,双目敞亮,勾人灵魂。含笑轻巧,动听心神,举止文雅,丰胸细腰,当真是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之貌。更加希奇,她从这黄土高坡一起走来,身上竟似未占半分灰尘。
此时前闯王前锋营千人队长吴凡坐在一张摇摇摆晃的木桌前,低头喝着高粱酒。这酒经老板妙手调制,已呈一酒兑三水的比例,早就淡而有趣。但他毫不在乎,还是不竭将白开水般的酒往口中倒去,仿佛想用酒来冲淡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