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相传他三岁学艺十岁登台,十五岁在吴越演出,独挑大梁唱响了一段儿《玉堂春》,就此唱出了合座彩。

一团粉墨铅华浓厚的脸,连实在模样都看不清,之前李明远一想就感觉败兴儿,只感觉那厚重如墙面腻子的底下很有能够是张坑坑洼洼的脸,一揣摩都能感遭到丑的辣眼睛。

李世子看到秦晚之时,却俄然在脑筋里冒出了这么一句话,下认识把它套在了秦风身上,这一套可不得了,因为他惊奇地发明,还没有见过哪个男的“一身孝”穿的比秦风都雅。

世子爷顶着一张黑云压城、仿佛随时都要筹办跟人卷街骂娘的脸,身后跟着一群战战兢兢活像牙疼了八百年的小厮们,气势汹汹地闷声儿往那放眼望去满目哀肃宅子里走。

李明远木着脸给死者上了一炷香,哼都没哼一声就躲到一边儿去了。

俗话说,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

两人对望一眼,李明远一愣,秦风一笑。

就打了这一个照面,却让李世子今后记着了秦风。

彼时秦风是来吊丧的,一身素白的长衣,非是绸缎,非是绫罗,却还是贵气。他一头如瀑乌黑的长发规端方矩挽在一边,端方且不施脂粉的面庞间有着符合场合的庄严神采,灰纱蒙了面普通,却仍然掩不住其人本来的容色倾城。

风乍起,吹皱了那一池春水。

只晓得,现在这位秦九爷红出了花样,脾气却大了,想听他一出儿戏,难上加难。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但是初遇得如此糟糕,李明远方信那人间总有美中不敷。

彼年世子爷正因为这丧仪吃了个大鳖,正在气闷,形象气质也不如何显好儿,以往风骚俶傥萧洒漂亮的脸上,接连几个月都是一脸茼蒿色,加上羊肉片儿煮开了清汤麻油就能凑一顿铜炉火锅,乍一看去,那叫一个柳绿灯红。

就这一愣一笑的工夫儿,秦风与他擦肩而过,走了。

整座都城乃至天下都是如许一副懒洋洋的乱世承平之景,一词艳曲足以装点。

厥后,李明远自个儿回想起来,都感觉不是个滋味儿,李明远暗自把本身和秦风那副步若莲花、玉骨冰肌的姿势一比,世子爷只感觉硬生生被这位秦九爷比进了淖泥里,表情顿时更和了这葬礼的景儿。

他身材肥胖,背脊肩膀倒是挺直的,一身脊梁骨充足顶住江山日月。这副尊容,乍一看何止不像个伶人,怕是贩子小民、小门小户家里养出来的孩子,也修炼不出他这般独行矗立的风致无双。

玉辇宝盖,朱城玉道,公子贵爵。

这位申明赫赫的“秦老板”,李明远天然是传闻过的,只不过他常日里不大往戏园子钻,倒是他老子肃亲王一贯爱热烈。

――但是这都是传言,不在都城的事儿,大师伙儿只听过没见过。

若不是他本日被逼无法赶着来告终一段糟苦衷儿,都城里条条通衢,世子爷和秦老板断不会走到同一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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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是偶然,只是空被前缘误。

丧仪素哀,满眼惨白,从里到外从声到形地透着一股子灭亡的式微。

时候儿赶了巧儿,就这么着跟秦晚之走了个脸儿对脸儿。

他一身文雅的慵懒,一双桃花眼,一双传情眉,举手投足之间是浑然天成的萧洒,倒更像个钟鸣鼎食之家的繁华公子。

那实在是个不吉利的场合儿。

秦风,字晚之,又号碎玉轩仆人,都城首府梨园行里的名角儿,戏园子里敬称他一声“秦老板”,都城则都叫他“秦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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