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 第5章 血字的研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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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一向带着非常猎奇而又有些鄙夷的神情谛视着他们这位专业同业的行动。他们明显没有能体味我已经认识到的一点――福尔摩斯每个藐小的行动都有明白的目标。

“走吧,大夫,我们去找他。”然后,他又转过甚去对两位侦察说:“我能够奉告你们一点有关案子的环境,或许对你们破案有效。这是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合法丁壮。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脚小了一些。他穿戴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方头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那匹马有三只旧蹄铁,只要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能够神采赤红,右手的指甲很长。这只是几点迹象,但或许对你们破案有效。”

雷弥瑞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兰斯,现在已经放工了。你能够在肯宁顿公园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福尔摩斯把地点记了下来。

福尔摩斯说:“你如何晓得它会使案情更庞大呢?这么看着它有甚么用,刚才你在死者衣袋里查出了甚么?”

“请你们快跟我来,”他边说边快速回到前屋,尸身已被抬走,氛围也清爽了很多。“就站在那儿吧。”

格雷格森指着最后一阶楼上的东西说:“都在这儿呢。一只伦敦巴洛得公司制的金表――号码是97163;一条贵重的艾耳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会徽的金戒指;一枚上面有个小狗头的金别针,狗的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名片夹里有印着克利富兰的依瑙刻・丁・德雷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EJD相合适。别的另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但没有钱包;一本袖珍的薄加丘的《旬日谈》,扉页上面有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名字。还查抄出两封信,是寄给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

“如果这小我是被行刺的,那么他是如何死的呢?”雷弥瑞德问。

“那么,这些血就是别的一小我的了――如果这真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小我很能够就是凶手。这倒使我想起了1834年乌德勒支范?扬森死时的环境。格雷格森,你还记得阿谁案子吗?”

“我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格雷格森有些不耐烦地说。

这些我是厥后才重视到的,因为我当时的重视力全数放在了僵卧在地板上的那具可骇的尸身上。只见它抬头朝天躺在地板上,落空光芒的眼睛茫然地盯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约莫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膀,一头卷曲的黑头发,还留着短短的胡子。上身穿戴厚厚的黑呢号衣上衣和背心,下身穿淡色的裤子,领口和袖口一尘不染。一顶刷得干清干净的弁冕放在死者身边。他紧握双拳,双臂伸开,两腿交叉在一起,看来死前曾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生硬的脸上带着惊骇的神情,那是一种我向来没见过的仇恨的神情。死者那凶暴可骇的面庞,加上陷落的额头、扁平的鼻子和凸起的下巴,再加上他那不天然的扭曲姿式,看上去狰狞可怖,令人不寒而栗。我也见过各种百般的死人,但还向来没有看到过比这个伦敦市郊临街通衢旁这所暗中、阴沉、令人不寒而栗的空屋子里发明的死者更加可怖的了。

“河边路美邦买卖所,留给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古安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奉告他们轮船何时从利物浦解缆。看来这小我要回纽约。”

“那你还是把它找出来读一读。这个天下上没有甚么新奇的东西,都是之前有人做过的。”

他笑着说:“人们常说‘天赋’就是有刻苦刻苦的本领。这个定义很不得当,不过用在侦察这一行倒是很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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