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已有員外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員。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類,皆非本
相職也。其後,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
郎一人掌判曹務。凡當曹之事,無巨細,皆與郎平分掌焉。」
同中書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師、中書令則否。其後改易官名,而
▲三師三公(頁一一八四)
案牍,出符目;以亭長啟閉、傳(★以上頁一一八五)禁約;以掌恪守當倉庫及陳設
。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凡職官銓綜之
▲太尉
尚書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領百官。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
▲太傅
都事各六人,從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趴品下。吏部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
▲學士(頁一一八三)
▲太師
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
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推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
▲檢校,加官也,有銜無職,不過類比其职位罢了,如杜甫之檢校工部員外郎是也。
施於事則簡而易行,以是然者,由職有常守,而位有常員也。方唐之盛時,其制如此
,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議大夫,從四品上曰太中大夫,從四品下曰中
▲吏部尚書(頁一一八六)
。皆正一品。三師,天子所師法,無所總職,非其人則闕。三公,佐天子理陰陽、平
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
▲宰相(頁一一八二)
諸司郎為郎中,逞務郎為員外郎。貞觀元年,復置摆布司郎中。龍朔元年,改摆布丞
郎。自四品,皆上番於吏部;不上者,歲輸資錢,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
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從五品下
▲吏部郎中
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自中世已後,盜起兵興,又有軍功之官,遂不勝其濫矣。故
)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劾御史
▲右僕射
▲吏部侍郎
議得詩」、「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六三四),僕射
受,二曰報。諸州計奏達京師,以事大小多少為之節。凡符、移、關、牒,必遣於都
起於此。然二名不專用,而他官居職者猶假他名仍旧。自高宗已後,為宰相者必加「
制。又有置使之名,或(★以上頁一一八一)因事而置,事已則罷,或遂置而不廢。
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無定員,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及
■吏部
天子私家。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出院一歲,則遷
以備宴見;而文書詔令,則中書舍人掌之。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志,然猶
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為尚書、侍郎之貳。凡文官九品,有正、有從
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被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
《唐六典卷二.尚書吏部》:「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細
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吏部)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所屬,故附列於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