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哥,这……这分歧适吧,大老板那边,这……我没法交代啊。”红姐满脸难堪,支支吾吾说道。
44号也是鬼迷了心窍,之前有个脱手豪阔的客人,老点她的台,常常带她去内里吃喝玩乐,还承诺要包养她当恋人,给她一个家。
红姐簌簌颤栗,吓的眼泪都掉了下来,倒是倔强道:“袍哥,真的不可啊,44号本年的任务是一百万,她要走了,我去哪儿抠这么多钱?老板会打死我的!”
红姐朝走廊绝顶跑去,一阵脚步声响起,一行人上楼。
但见到他,红姐却仿佛一下子有了主心骨,心中再无半点镇静。
场面顿时对峙下来。
这女人,仿佛是苏菲的同窗,叫做方竹,之前在酒吧,本身救过她一次。
因为将十几个地痞捅成重伤,红袍被判了五年,出狱后,再没人敢惹。
想不到,在地痞地痞界,另有这类人才。
以萧彻的身经百战,又那里是红袍这类野门路能够比得上的?
此人,是小我物。
她不敢愿获咎红袍,但44号作为场子里的头牌,在老板那边都是挂的上号的,就如许被放走了,她本身也吃不了兜着走。
萧彻向前两步,顺手推开两个保镳,道:“这件事,我管了!端方死的,人是活的!放她走,有甚么事儿我都扛了。”
而场上的统统人,也是个人惊呆了。
萧彻看向这女孩儿,模糊感觉有点熟谙,微微思考半晌,便是想起来。
红袍年青的时候是个街头卖肉的屠夫,常常被一群小地痞欺负,被收取庇护费。
锋锐的刀锋,紧紧贴在喉咙上,红袍满身入坠冰窖,顿时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小竹,你熟谙他?”红袍眼神一动,开口问道。
红袍摆摆手,不紧不慢,朝萧彻这边走来。
收了刀,红袍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看着萧彻,利落道:“萧兄弟,小竹比我亲闺女还亲,你既然救了她,这份情,我必然的还。明天,我就给你开这个口儿,人你带走!”
为首的这个男人,只要一米七摆布的身高,满身没有三两肉,一身红色唐装,脚下踩着千层底布鞋,看上去就是个普浅显通的中年人。
三番五次被凌辱,忍无可忍之下,红袍一人一刀,追着几十个地痞,砍了两条街,直杀的满身是血,是以得名。
“兄弟好工夫,容我细问一句,是客人?还是仇敌?”红袍眼神锋利如刀,冷冷盯着萧彻。
萧彻面色微微一变,这招袖里藏刀的工夫,在当代社会,也算是相称罕见了。
“小竹,从速走!这里没你事儿!”红袍倒是担忧方竹的安危,大声喊道。
方竹吐掉烟,连声说道,鼻尖冒出精密的汗珠。
红袍刀锋挥动,寒光霍霍,蓦地朝上一撩,斩向萧彻手腕,这一刀如果砍中,一条胳膊就没了。
方竹从速道:“对啊,萧年老是好人,前次在酒吧,就是他救了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的哥哥。”
“萧大哥?”
红袍神采微动。
而就在这时,红袍蓦地动了。
叮咚……
“袍……袍哥……”她悄悄叫了一声,眼中悄悄透暴露绝望。
“五叔?”
因为,他叫红袍。
红袍,在淡水镇也算是个传怪杰物了。
萧彻面无神采的看着这一幕,倒是微微有些惊奇。
“哦?”红袍面色微微一变,微微叹了口气,道:“叫我说你甚么好,人都说婊・子无情,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有甚么用?被天灾害成现在这个模样……我早就奉告你,你阿谁老板,不是个好东西,你非要跟他,现在有了孩子,别人呢?”
闯荡江湖几十年,他还从未见到过如此刁悍的仇敌,的确如同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