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锐的刀锋,紧紧贴在喉咙上,红袍满身入坠冰窖,顿时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没想到,这小我就是萧彻。
红袍刀锋挥动,寒光霍霍,蓦地朝上一撩,斩向萧彻手腕,这一刀如果砍中,一条胳膊就没了。
“萧年长幼心!”王朗瞳孔一缩,大声叫道。
为首的这个男人,只要一米七摆布的身高,满身没有三两肉,一身红色唐装,脚下踩着千层底布鞋,看上去就是个普浅显通的中年人。
“你们干吗呢?”
单单这份定力,就不是普通人能比得上的。
而就在这时,红袍蓦地动了。
他只觉手臂肘部的麻筋一动,顿时握不紧刀,萧彻轻巧夺过他手中的刀,架在他脖子上,笑道:“不准动。”
红袍的脾气,还是很对萧彻胃口的。
“有甚么结果,统统我来承担!”红袍怒声说道。
方竹从速道:“对啊,萧年老是好人,前次在酒吧,就是他救了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的哥哥。”
见到走廊里的场景,她眼睛蓦地瞪大。
“萧大哥?”
因为,他叫红袍。
“哦?”红袍面色微微一变,微微叹了口气,道:“叫我说你甚么好,人都说婊・子无情,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有甚么用?被天灾害成现在这个模样……我早就奉告你,你阿谁老板,不是个好东西,你非要跟他,现在有了孩子,别人呢?”
一时候,萧彻心中对红袍的评价,再次高了三分。
“我给你一个月时候,把孩子打了,养养身子,持续返来上班吧。”红袍看着44号说道。
方竹吐掉烟,连声说道,鼻尖冒出精密的汗珠。
十几个保安,跟在他身后,步幅沉稳,看到走廊中的惨状,眼中都是冒出凶光。
萧彻也是点上根烟,心中暗道,此人做事倒是挺讲究,有点老派江湖人士的风采,不像现在的小地痞,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红袍年青的时候是个街头卖肉的屠夫,常常被一群小地痞欺负,被收取庇护费。
可自从有身今后,那客人就再也没呈现过。
红姐簌簌颤栗,吓的眼泪都掉了下来,倒是倔强道:“袍哥,真的不可啊,44号本年的任务是一百万,她要走了,我去哪儿抠这么多钱?老板会打死我的!”
身后两人顿时上前,去拉44号的胳膊。
“先把受伤的兄弟送病院。”红袍开口说道,身后的小弟顿时缓慢行动起来,谨慎翼翼的抬起伤员送走。
为首的,是个身材肥胖的男人,身后还跟着十几个西装革履的保安。
此人,是小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