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衣女子这一声呵叱,周致难堪不已。
灶膛内小火一向在燃烧,锅里一向是沸的。
半个时候后,小弟周少成返来和周致调班。
周致好一阵踌躇,无功不受禄,并且和他们并不了解,这本是人家射下来的大雁,本身拿了老是感受不当。
周致一边吃着中饭,一边看着她们两人繁忙,内心也美滋滋的。悄悄想到,如果今后每天能吃上肉,娘亲和姐姐如许欢乐的繁忙该有多好。
白衣女子不再理睬周致,将羽箭放入箭壶,猛地双腿用力一夹马肚,红马四蹄扬开飞奔而去。
小小的灶屋内里香气扑鼻,周致镇静的说道,“好了,清炖大雁肉终究做好了!”
“如何?莫非你能让肉不腥了?”周绿云惊奇问道。
姐姐周绿云一向站在一旁,迷惑道,“小致,不都是一样的烧火煮肉吗?你的做法和我又有何分歧?”
酒因放的日子久了,翻开泥盖便香气四溢。周致将酒倒入了一些到锅里,随后放入盐巴。
“姐姐尽管看着便是,如许煮过的大雁肉实在已经去过一部分腥味了,只不过那腥味却留在了水中,以是必必要把水抛弃。”周致渐渐解释道。
白衣少年伸出小手来接羽箭。
目睹周致一脸诚心,娘亲和姐姐都像是从不熟谙周致似的看着周致。还是娘亲周何氏最后说道,“小云,就让小致尝尝吧,那次跌倒昏倒小致仿佛变了小我似的,说不定他真的能将大雁肉做好。”
周致在那玉手上微微一瞥,心中不由一动,目光不由得一滞。白衣女子目睹周致盯着本身的小手在看,面孔忽的一寒,娇叱道,“你此人好生无礼!”
“既如此,那小子就谢过公子了!”周致手里仍然拿着大雁朝他做拱手状,说道。
他们的家道和周致家差未几,也是一年半载不会晤到荤腥,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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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此人也算是个男人了,如何如许磨磨唧唧的?叫你拿去就拿去!”见周致游移不动,白衣少年眉毛一挑,不悦道。
如此将大雁肉如许几次煮过了三次,周致才调休,此时肉已经有三分熟了。
酒是最能去腥的,如何把这茬儿给忘了?
那白衣少年仿佛也认识到了甚么,旋即面庞一整,“咳咳,呵呵!拿去吧!”
“当然分歧了!”周致一笑,随后站起家。用长长的筷子将锅中只要两分熟的大雁肉一块块捞出。而后将铁锅里的热水又全数舀出倒掉。
红马这就要行,白衣少年却又俄然朝周致说道,“对了,把那支羽箭还我。”
把大雁交给小弟周少成,让他提回家,交给娘亲,早晨的时候就会有一顿肥美的大雁肉吃了。
看周致很懂的模样,周绿云也更加惊奇。弟弟那次一摔真是变得太多了,仿佛晓得了很多事,晓得了很多事理,真是没法设想。
快速从周致手里夺了羽箭。
周致手里提着大雁,回到晒谷场。这只大雁约有四五斤重,很肥。周致得了大雁,早已羡煞了那几个农夫,他们朝周致说道,“周致小子,本日白白得了一只大雁,真是撞了狗屎运呐!”
小弟周少成早已急不成耐,总盼着大雁肉能快些做熟,两条小短腿飞奔而去,飞奔而回。
呵呵!不管如何说,本日得了一只大雁,总算能够让一家人沾沾荤腥,解解馋了。
半个时候畴昔,周致停止烧火。
实在还应当放上些辣椒。但是辣椒仿佛是在明末的时候才从美洲传入海内。真是可惜了。
周致朝他们淡然一笑,没有说话。
这些稻谷已经干透,明日不消再晒。周致全数把它们堆放在灶屋的北墙边。这是要作为来岁的种子的,必必要保管好。